古丈县人民政府-我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巩固将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我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巩固将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来源:古丈县创森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4 15:52:00 字体大小:
    近日,从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未来三年,全州将落实“五项”保障措施,着力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巩固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巩固”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由州长任组长,州委、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三年巩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等工作。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是加强规划管控。按照“科学、节俭、湘西特色”要求,编制《湘西州创森“三年巩固”规划》,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推进。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造林绿化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科学整合发改、林业、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住建等部门项目资金。州、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工作经费和以奖代补资金。 

  四是加强科技支撑。采取外聘专家指导、学习培训等形式,提升林业科技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湘西特色的林业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为创森三年巩固工程建设提供强大智力和技术支持 。 

  五是强化奖惩激励。将创森三年巩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实施严格督查考核,对因重视不够、配合不力、落实不到位等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对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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