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上门零距离 便民服务解民忧
近日,古丈县岩头寨镇村民龚某兴来到古丈县公证处寻求帮助,称其哥哥龚某明去世,在广州某银行留有存款,龚某明的父亲早年间去世了,龚某明终身未婚无子女,也没有留下遗嘱。
根据《民法典》规定,龚某明留下的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龚某明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母亲杨某一人。古丈县公证处在与龚某兴的沟通中了解到,杨某神志清醒,但腿脚不便,其住在距离古丈县城往返需4个小时的偏僻乡村,因此龚某兴希望古丈县公证处能够上门为杨某办理公证。古丈县公证处告知龚某兴,想要顺利将龚某明的遗产从银行取出,不仅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还需要办理一个委托书公证,由杨某委托龚某兴去广州将龚某明的存款取出再交给杨某。
古丈县公证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材料清单制度,将办理继承权公证和委托书公证所需资料告知龚某兴,在核实资料及杨某目前的身体状态后,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办理公证业务,上门为杨某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和委托书公证。并且根据杨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在符合公证费用减免政策的规定下,为其减免部分公证费用,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
今年以来,古丈县公证处已办理上门公证案件20余件,县公证处始终秉持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为民服务有“力度”,百姓心中有“温度”,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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