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2018年度党委政府干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施办法(调整)
高峰镇2018年度党委政府干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能快则快、又好又快”工作总基调,依托县委“生态文明立县、特色产业富民、发展环境创优”发展战略,不断加快优势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构建实力高峰、平安高峰、生态高峰、和谐高峰,为实现富民强镇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原则
以本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为考核依据,实行组长负责制,逐月考核,民主评议,严格公正,注重实绩,严格按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执行,奖惩兑现。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农业总收入2978万元,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730元,增长1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计划生育工作保类进位,综治工作保类进位,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的突破,产业建设有新的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政府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2018年,我镇主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组织建设为核心,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以控制人口增长,实现人口按计划生育为目标,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三是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以“两叶一林”建设为重点,抓好产业建设;五是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抓好民生事业建设;六是以平安稳定为保障,抓好和谐社会建设。
四、干部工作分组及各组职责
(一)干部工作分组
1、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6人)
组 长:戴 辉
成 员:冉 军、龙晶子、罗 霄、曹 阳
2、党建及综治信访工作组(13人)
组 长:宋玉成
副组长:向宏波、唐启亮
成 员:田 阳、彭俊垚、周官军、向 骏、黄文益、谷亚云、彭 刚
3、办公室及同建同治工作组(13人)
组 长:向卫华
副组长:向 彬
成 员:唐慧娇、李功义、张 谷、罗 霄、李迎春、李 帆、张小林、于润斌、向 涛
4、农业农村及产业发展工作组(7人)
组 长:向 标
成 员:陈 林、罗 浩、周官军、李成林、向正明、田粟良
5、安全生产及科教文卫工作组(11人)
组 长:张 凯
副组长:罗 菁、张 鸿
成 员:许可青、张艺瀚、张文璋、王 焰、李 维、陈 龙
6、精准扶贫工作组(9人)
组 长:向宏波
副组长:张 凯
成 员:向 阳、向海军、孙建平、熊宇星、黄梦超、张 健、彭俊垚
7、高望界片区服务中心工作组(5人)
分 管:戴 辉
主 任:冉 军
成 员:向 骏、张艺瀚、张文璋
(二)各组职责
1、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
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搞好计生服务工作。推行“三查一治”优质服务,落实国家各项计生优惠政策,抓好期内各种节育避孕措施的落实,设法追找外逃户,加大计生行政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计生工作秩序,加强镇村两级计生内务建设,切实做到“表实相符、表卡相符,表册相符、表表相符”。加大村专干业务培训力度,完善计生基层网络建设,畅通计生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全镇计生对象的情况。强化迎检意识,切实做好计生各项检查验收、考核评估的迎检工作,确保年终考核评估实现进类进位。年终考评名次不能排倒数3名。
2、党建及综治信访工作组
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强化书记抓党建责任落实,做到“书记抓、抓书记”,层层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基本组织建设、基本载体建设、基本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建设、基本保障建设”五大基本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切实抓好民事纠纷调处,不定期进行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调处各类民事纠纷,化解各种矛盾。澄清非法邪教组织会员底子,及时掌握会员动向,切实做好会员思想教育转化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顽固分子,抓好纪律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政法机关开展各项严打整治行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镇、村两级综治维稳内务建设,强化迎检意识,年终评估排队必须保类保位,力争进类进位。
3、办公室及同建同治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搞好上传下达、材料综合、会议及电话记录、通讯报道、后勤管理等工作。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保持政令畅通;督查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搞好各种会议服务与文件办理,加强档案管理;热情接待来人来访,积极协调各种关系,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加强食堂管理,控制接待开支,确保干部职工的正常开餐。撰写各类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完成县分信息报送任务。公章管理,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方便群众,不得随意盖章。负责干部考勤工作,每月3号前通报上月考勤情况。搞好全镇同建同治工作。
4、农业农村及产业发展工作组
工作职责:做好全镇烟叶、茶叶、油茶产业开发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思路;拟定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规划,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镇“三农”工作,督促指导涉农部门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5、安全生产及科教文卫工作组
工作职责:安全生产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矿山安全工作,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抓好全镇重点工程(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镇粮食种植统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国土、交通、住建、环保、两违整治等全镇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6、精准扶贫工作组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了解掌握精准扶贫攻坚进展情况、正反典型、主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向领导报告并提出建议。根据领导的要求,对全镇精准扶贫攻坚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全镇精准扶贫攻坚的情况综合、汇总统计及总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设精准扶贫办公室,具体负责精准扶贫各项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落实“五个一批”和“十项工程”。负责本乡镇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承担贫困户建档立卡和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扶贫宣传、培训及扶贫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7、高望界片区服务中心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高望界片区服务中心日常工作,镇民代办工作。
五、干部驻村
(一)干部驻村分组及人员安排
三坪村:向 彬、向 阳、黄文益、向正明、向 涛
镇溪村:周官军、许可青、于润斌
岩排溪村:唐启亮、张 健
淘金村:宋友富、张 鸿、李 帆、陈 龙
凉水村:向 标、李成林、田粟良(村支部书记)
陈家村:向海军、张 谷、罗 霄
八水村:向宏波、陈 林、彭俊垚
岩坳村:罗 菁、向宏波、熊宇星、黄梦超、曹 阳
李家洞村:粟丽波、向卫华、唐慧娇、李迎春、罗 浩、
孙建平、张小林、彭 刚
石门寨村:宋友富、戴 辉、向 骏、龙晶子
高望界村:戴 辉、冉 军、谷亚云
岩坨村:张 凯、张艺瀚、张文璋
葫芦坪村:戴 辉、宋玉成、田 阳、王 焰、李 维
高峰居委会:李功义
戴辉负责联系镇林场。
(二)驻村工作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和镇里的有关文件政策,同时要及时全面掌握村内工作情况并报告;
2、协助指导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范运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3、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工作指标的落实与实现;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4、武装、民政等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5、协助远教站点人员搞好远程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远教工作督查。
(三)驻村工作要求:
1、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天,宿村时间不少于10晚。其他驻村干部下村工作每月不少于10天,住宿农户每月不少于3天。
2、驻村干部是责任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传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政策不走过场,确保上级安排在该村能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驻村干部对所分责任村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负责,如因工作懈怠、工作不力等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将追究其纪律甚至法律责任;工作积极,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在年终进行奖励。
4、所驻责任村村民有事,驻村干部负责带领村民办理相关业务。
六、干部岗位责任
宋友富(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侧重基层党建、精准扶贫、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联系石门寨村。
粟丽波(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侧重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李家洞村。
戴 辉(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工作,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望界片区服务中心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石门寨村、高望界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
宋玉成(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党务工作,分管综治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项目管理、统战、政协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葫芦坪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前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向 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武、政法等工作,分管烟叶、茶叶产业开发,农业农村、移民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凉水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宏波(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党建工作,分管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八水村、三坪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罗 菁(党委委员、副镇长、妇联主席):负责民政、宣传工作,分管科教文卫及民宗旅文广新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岩坳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张 凯(副镇长):负责精准扶贫、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社会事务(新农合、新农保)、交通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岩坨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张 鸿(副镇长):负责住建工作,分管国土、两违整治、环保、减负、统计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淘金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 阳(财政所长):负责主持财政所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三坪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卫华(人大副主席、副科级干部):负责办公室工作,分管后勤管理、目标管理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李家洞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唐启亮(司法所所长):协助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岩排溪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 彬(副科级干部):负责同建同治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三坪村,负责所联系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李功义(副科级干部):协助办公室后勤、同建同治工作。负责所联系的高峰居委会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唐慧娇(党政办主任):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后勤工作,协助做好同建同治工作。负责李家洞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苏 彪(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张 谷(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助理):协助做好党政综合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后勤工作、民政工作。县分驻陈家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陈家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海军(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站长、扶贫专干):负责畜牧工作,具体做好民政日常工作、兜底工作。负责陈家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冉 军(农技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长,卫计办主任、高望界片区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卫计办日常工作、统计以及农技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高望界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罗 浩(规划建设环保和水利服务站长、武装、移民专干):负责两违、农村环境保护、水利服务、武装、移民、通讯、农业农村等日常工作。负责李家洞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许可青(教育文体广播电视服务站长、扶贫专干):负责住建、教育、文体广播电视服务站日常工作。负责镇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张艺瀚(代理安监站长):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高望界片区服务中心工作。县分驻原岩坨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岩坨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罗 霄(镇团委书记、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全镇团委、通讯工作,协助做好办公室、计生、同建同治工作。负责陈家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李迎春(镇妇联副主席、出纳、统战专干):负责出纳工作、协助做好妇联、统战工作。负责李家洞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周官军:协助矛盾纠纷调处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镇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孙建平(扶贫专干):负责扶贫工作日常事务。县分驻原老官坪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李家洞村烟叶生产、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陈 林:协助负责两违、农村环境保护、水利服务,做好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八水村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 骏(信访专干):负责信访、司法等日常工作、高望界片区服务中心工作。县分驻石门寨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石门寨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熊宇星: 协助扶贫工作日常事务。县分驻原岩坳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岩坳村烟叶生产、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龙晶子(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长):协助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石门寨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陈 艳(纪检专干):协助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黄文益(综治专干):协助做好综治信访工作。负责三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黄梦超: 协助扶贫工作日常事务。县分驻原烂泥池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岩坳村烟叶生产、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李成林:协助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县分驻凉水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凉水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田 阳(组织干事):负责党建办、工会等日常工作。县分驻原葫芦坪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葫芦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谷亚云(综治专干):协助做好综治办、网格化相关工作。县分驻原高望界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高望界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张文璋:协助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高望界片区服务中心工作。县分驻原岩坨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岩坨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彭俊垚(组织干事):协助党建办、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县分驻八水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八水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张 健:协助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县分驻岩排溪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岩排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李 帆(会计):协助财政所工作。县分驻淘金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淘金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王 焰:协助危房改造工作。县分驻原公洋坪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葫芦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张小林(政工):负责政工日常工作,协助财政所工作。县分驻原老官坪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李家洞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于润斌(人大专干):负责人大工作,协助党政办日常工作。县分驻原镇溪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镇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正明:协助农业农村日常工作。县分驻三坪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负责三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向 涛:协助党政办工作。负责三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田粟良(凉水村书记,试用期3个月):负责凉水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彭 刚(禁毒专干):协助禁毒日常工作。负责李家洞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曹 阳:负责减负工作,协助计育办日常工作。负责岩坳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李 维(两违整治专干):负责国土、两违整治等日常工作。负责葫芦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陈 龙(环保专干):负责环保、统计、社会事务服务日常工作,协助科教文卫日常工作。负责镇溪村烟叶生产、驻村扶贫、同建同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干部管理
(一)后勤与党风廉政制度
1、学习、培训费用按上级政策予以报销;因出公差只报车费,凭车票由分管领导签字,实报实销,时间不超过一个月,逾期自负。因公学习考察费用按实际上交费用,凭发票报销,不随考察团而是自行选择路线的以及用于购物等消费的,不予报销。
2、公务用车须经书记、镇长或分管后勤领导同意,并到办公室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后方可请车。不按程序用车的,办公室不得开具用车单,费用由用车人自行负担。严禁公车私用。
3、来人来客由后勤组长或副组长登记,原则上在食堂招待,并按30元/次的标准给炊事员予以补贴。到外开餐须经书记、镇长或分管后勤领导同意,餐后由办公室秘书统一到开餐处签字,否则由经办者自己负责结账,县城开餐视情况而定。凡在外面因公务赊账,必须由办公室经手,办公室按月做好接待登记。
因公需少量购物时,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其他干部不得自行购物,特殊情况除外。
(二)值班制度
1、实行周末双休日值班制度,干部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安排干部职工值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好机关的日常事务和全镇突发性事件,晚上必须在镇政府机关住宿,星期一早上必须按时开门做好群众来访接待等工作。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紧急事情需请假者要找好替班人,并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
2、主要领导要对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和抽查,凡发现不在镇内值班者,每人每次扣当月下队补助50元。
(三)干部考勤、管理
1、对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由办公室按日进行打卡签到登记,干部每月上班时间在无特殊情况之下须达到20天以上,否则,每缺一天按旷工处理并从当月津补贴中扣100元,扣完为止。
2、周一部分同志需到县直部门办事,但原则上上午10点之前必须打卡签到;周二至周五上午8:30之前打卡签到;周五下午3点之后打卡签到。未按时打卡签到,以迟到或早退处理,每次扣当月津补贴20元;未打卡签到以旷工处理。
周一上午10点之前,周五下午3点之后值班人员与办公室人员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周一上午10之前由值班人员代理办公室工作。
如因下村、进城办事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打卡登记,需向办公室报备登记。
3、因病、因事等确需请假的,需要填写请假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党委书记、镇长请示,报批后假条留办公室,方可请假离岗。原则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向书记请假,一般干部向镇长请假。若书记不在,则向镇长请假,书记、镇长同时不在,则向人大主席请假,依次类推。特殊情况可先向领导口头请假,并告知办公室,报到时补填假条。每请事假1天扣当月下队补助20元。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相关材料,如无,按事假处理。旷勤一天扣当月下队补助50元。无故不到岗,又没有请假的,按缺勤考评。
除产假、公休、国庆、清明等法定节假日外,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12天,超过1天扣绩效考核金额100元。
每次假满,必须到办公室进行销假。
4、当月旷工,累计达三天的,上报县人社局备案;累计达五天的,上报县纪委备案;累计达十天的,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上报县政府予以辞退。
因旷工或迟到被县里通报批评的,1次扣除绩效200元并由镇纪委通报批评,2次镇纪委立案调查,3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州级以上通报的(含州级),一次扣除绩效500元,并由镇纪委通报批评,2次镇纪委立案调查,3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
5、干部须无条件服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和安排,凡因中心工作需要,干部无重特大原因不得请假离岗,请假离岗在外的也须及时回岗上班,否则,违反一次扣当月津补贴100元,扣完为止。
各项工作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1次给予通报批评,2次镇纪委进行立案调查,3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考勤结果每周进行统计公示,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一份交财政所执行当月绩效考核核算,一份由镇纪委存档,每月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干部的依据。
7、严禁干部参与“黄、赌、毒”。上班时间不得打牌、网上(手机)玩游戏、非工作原因上网聊天等,违者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干部在外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必须给办公室报备,陪同人员必须在餐馆接待单上签字。
八、其它
1、凡因个人工作出色致镇党委、政府受到县级表彰的,给予个人300元奖励,受到州级表彰的,给予个人500元奖励。
2、各项工作在县里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排名全县一、二、三名的,分别给分管领导及各组成员300元、200元、100元奖励,年度评先评优优先考虑。各项工作在县里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排名全县倒数一、二、三名的,分别罚分管领导及各组成员300元、200元、100元,所罚资金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评奖资格。
3、在岗干部个人宣传表扬高峰镇工作,调研文章在国家级刊物刊发的,每篇奖励1000元;省级各类刊物刊发的,每篇奖励500元;在《湘西工作》、《湘西研究》、《团结报》等州级重量级刊物刊发的,每篇奖励300元。通讯、信息(含新闻图片)每篇减半进行奖励。在《中国湘西网站》刊发信息的每篇奖100元,在《古丈政府网》、《古丈手机报》和其它县级宣传刊物上刊发文章、信息的每篇奖50元。
4、五文明验收相关材料,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小组负责提供各组资料;不提供,不及时上报的,造成年度五文明验收扣分,扣除各组成员政策性津补贴各100元。
5、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6月19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