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龙山镇2024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鼓励干部创先争优,提升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按照上级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根据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突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严谨的考核过程,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实行分级分类全员全过程工作绩效考评。统筹确定考核对象,统筹考核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考核项目,统筹设置考核指标,统筹实施考核管理,统筹运用考核结果,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规范和统一。
二、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我镇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李国军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向书牧、镇党委副书记向磊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涵杰同志为主任,镇纪委、镇党政办、镇党建办的杨丽萍、梁泽烂、王苏、向俊虹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协调配合。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原则。注重对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评价,坚持政治标准和工作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情况作为首要考核内容;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作为考核的必查内容;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对政治不过关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实现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统一原则。年度考核工作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表现、岗位职责、任务和要求开展。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完成所聘岗位的职责和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出勤等情况。年度考核则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全年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奖金、评先、评优、评级等挂钩。
五、考核内容
(一)与平时考核挂钩
参照平时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平时考核结果必须好等次累计两次及以上,平时考核有合格以下的等次人员不得评为年度优秀人员。
(二)干部职工职责分工
根据《中共断龙山镇委员会断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政府干部分工、分组及驻村工作的通知》(断发〔2024〕1号)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分工负责的相关工作。
六、考核方式
对每位干部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按岗位职责划分为中心工作、本职工作、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和出勤完成情况,由镇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考评综合得分=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测评得分(70%)+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得分(30%)±表彰奖励(通报批评)分。
(一)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测评:
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四个测评档次分别对应系数为1.0、0.8、0.6、0.4。计分方法:民主评议得分=(“优秀”个数×1.0+“称职”个数×0.8+“基本称职”个数×0.6+“不称职”个数×0.4)÷有效评估个数×100×0.7
(二)政府干部职工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四个测评档次分别对应系数为1.0、0.8、0.6、0.4。计分方法:民主评议得分=(“优秀”个数×1.0+“称职”个数×0.8+“基本称职”个数×0.6+“不称职”个数×0.4)÷有效评估个数×100×0.3
(三)受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加、减分:
设立考核加、减分制度,鼓励创先争优,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年度内,全体干部职工在年度考核测评得分的基础上,个人或分管工作、专干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加12分、先进个人加10分,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加8分、先进个人加7分,获得州委、州政府(省直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加5分、先进个人加4分,获得县委、县政府(州直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加2分、先进个人加1分。
个人或分管工作、专干工作受到省部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州委、州政府(省直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州直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
优秀等次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提交镇党委政府班子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