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头寨镇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头寨镇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06 12:08:02 字体大小:


岩政202170

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头寨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居、社区)、镇直各机关单位:

   根据古机关事务发〔20215文件精神,我镇被推荐为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为圆满完成我镇“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岩头寨镇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202184

岩头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84日印发



岩头寨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湘管发〔202132号)、《湘西自治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州管发〔202111号)及《古丈县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古机关事务发20212)《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古机关事务发〔20215)通知要求,在我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全县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1年底,将我镇建设成为节约型机关。

具体目标:在各工作环节中对标对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三、创建方式

对照《古丈县党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见附件)进行创建在各项指标任务中争优创优,创新工作方式,圆满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努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按规定设置空调温度(夏天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20℃);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倡导“135”出行模式,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建立垃圾清运台账,餐厨垃圾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定期组织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五、创建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我评价。镇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方案组织本单位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自评工作,并将自评表和创建工作方案于97前报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备案。

(二)核查验收。10月中旬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验收工作组,对有关创建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创建单位进行复核抽查,并对核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未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指标的党政机关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原则上不得影响本年度创建任务。

(三)复核抽查11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市州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复核抽查,未通过验收的部门和单位应按要成整改。

六、组织实施与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成立镇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办负责推进严格按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关要求,制定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逐项开阵各项工作

(二)强化考评,注重实效。根据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定期开展创建评价,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送自评结果。

(三)大力宣传,强化引导挖掘身边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人物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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