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岩头寨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岩头寨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至5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岩头寨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8月17日,县委二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13个方面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中共岩头寨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谢祖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洪潞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党政办全体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8月18日,我镇党委下发了关于《岩头寨镇党委关于落实2021年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问题表现:(1)镇党委组织2020年第六次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上,各班子成员仅仅满足于把规定动作走完,未能开展有深度的讨论,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存在“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事后也未针对性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在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打了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党委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8月27日和2021年10月12日两次中心组学习,镇党委均提前制定好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督促全体班子成员提前自学相关内容,会上讨论充分,会后镇党委开展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回头看工作,确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2、关于“部分村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在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够坚决”的问题。
(2)具体问题表现: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白竹村原村支书李正旺未能按照要求在村正常组织村民开展疫情防控,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宗富更是在春节期间与村民打牌,李正旺受到诫勉谈话处分,李宗富受到免职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村党支部党员的党性教育。今年以来,我镇党委党委多次开展对中央、省、市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要思想认识问题、理念思路问题和精神状态问题。2021年2月至3月期间开展党员冬春训,以片区为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1年3月10日,开展岩头寨镇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层党支部知识;2021年3月3日、4月7日、5月15日开展三轮教育轮训,分别重点学习做好一名合格村干,提升治理水平,乡村振兴知识;2021年9月5日开展岩头寨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传达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思想认识问题、理念思路问题和精神状态问题。二是定期对各村党员干部,特别是村支两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2021年7月5日和2021年11月4日,岩头寨镇党委书记两次对村书记开展集中谈心谈话和面对面谈话,严肃村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提升贯彻落实政策的决心。
3、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欠规范”的问题。
(3)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岩头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不规范,欠完善。按照“事先自学、专题辅导、中心发言、讨论交流、小结点评、综述”等六个环节相关要求进行学习不够到位、欠规范。
整改情况:2021年9月至10月期间,我镇党委组织专人对2018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按照事先自学、专题辅导、中心发言、讨论交流、小结点评、综述六个环节进行整理,现2018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已经归档完成。
4、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欠规范”的问题。
(4)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岩头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整理归档成册。
整改情况:明确镇宣传专干丁扬等人负责党委理论中心组资料归档工作,截止2021年11月7日,我镇党委已完成整理自2018年以来的所有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并归档。
5、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有待加强”的问题。
(5)具体问题表现:岩头寨镇党委在落实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任务上,每月供稿数量没有达到1条的标准。在2020年度没有严格落实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1条的任务。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镇党委多次主动与县委宣传部对接,县委宣传部指示并非必须每月向学习强国平台投稿1条以上,而是只需要我镇党委每月在其他媒体上稿后,将该稿件推送给学习平台即可,数量为1条以上。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我镇党委对投稿稿件进行了统计和清理,截止2021年11月7日,我镇党委在古丈融媒、新湖南、红网等媒体平台上稿70件,根据县委宣传部指示,目前我镇党委已向学习强国推送10余件稿件。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够规范,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
(1)具体问题表现:在推动湘西自治州村(社区)政务服务建设上,虽然在20个村开通了政务专栏,对48项政务服务清单进行了公示,但未能严格执行到位,实现小事村办、小事网上办的目标,群众仍然要往返政府办理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就48项政务服务于3月10日和4月7日对20个村支两委干部集中培训两次,入村指导培训4次,配备一名业务专干负责宣传工作,通过“湘西为民”微信监督群、驻村干部下村、会议部署等方式让网上政务工作进村入户,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让村民知道、熟悉、会用,各村已建立政务服务台账;二是各村就48项政务服务清单在村里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在各村政务大厅设置展览架和高投仪,提高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2、关于“政务便民大厅服务不主动”的问题。
(2)具体问题表现: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来镇政务大厅办事和咨询问题,窗口工作人员态度不热情,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有时候面对镇区赶集日群众提前办事,未能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干部提前上班,仍然机械的按照正常工作日作息上早班,有时出现群众办事找不到人,跑了空路,群众有怨言。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纪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21年8月23日,我镇党委组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政务窗口服务礼仪培训专题;2021年9月6日开展政务服务沟通技巧与投诉处理专题培训;2021年10月11日开展政务中心窗口礼仪专题培训;2021年11月1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专题培训。为方便办事群众,我镇党委每逢野竹片区赶集日实行工作日早上提前半小时开门,有效缓解了业务办理高峰期的业务量和人流量,减少了早来群众的等待时间。
3、关于“镇新建国有资产及配套器材长期闲置”的问题。
(3)具体问题表现:岩头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有编制21人。新建办公楼中的各种农产品监管检测(国标配备)长期无人维护,办公楼无人上岗管理,各种办公配备耗材闲置。
整改情况:2021年9月,我镇党委组织了一次对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办公楼资产器材集中清理活动,并对资产器材进行了台账登记。建立了轮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明确要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在本人值班日内到新建办公楼上岗值班,值班期间做好对办公器材的管理和日常维护。
4、关于“财务报账不规范问题突出”的问题。
(4)具体问题表现:1、2018年2月第106号记账凭证中,岩头寨村纪检调查接待清单填报日期为2018年2月10日,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日期为2017年9月13日,填报日期晚于审核签字日期。2、2018年10月第45号记账凭证中,岩头寨付梓木村“同心乡村”示范点创建项目中,现代服务费-资料费、租车费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签字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签字日期早于开票日期。
整改情况:关于“2018年2月第106号记账凭证中,岩头寨村纪检调查接待清单填报日期为2018年2月10日,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日期为2017年9月13日,填报日期晚于审核签字日期”的问题。经核实,公务接待清单均为当日审核、审批,原始发票报销审批单签字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原始发票报销审批单系本次报账资料审核通过后的汇总单,所以无需整改。
关于“2018年10月第45号记账凭证中,岩头寨付梓木村“同心乡村”示范点创建项目中,现代服务费-资料费、租车费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签字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签字日期早于开票日期”的问题。经核实,2018年9月13日“梓木村同心乡村示范点创建项目”3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签字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其余2018年9月27日现代服务费-资料费、租车费等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多余发票,现已整改完成。同时我镇党委进一步规范了报账手续,严格执行财务报账规定。安排专人逐项审查,强化会签制度,并在今后工作中规范。
5、关于“村集体工程项目发包承包欠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5)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3月22日招标岩头寨火麻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微建工程,项目发包方为火麻村委,承包方为个人宋有金,合同资金10万,且无会议记录、无公示资料。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项目报账资料中有开工公示及竣工公示图片,缺少的会议记录,2021年10月,我镇党委已经将该问题整改完成。同时我镇党委进一步规范了报账手续,严格执行财务报账规定。安排专人逐项审查,强化会签制度,并在今后工作中规范。在今后工作中对村集体工程项目发包承包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要求,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规范化流程执行。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部分村党建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党支部“战斗堡垒”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
(1)具体问题表现:洞溪村、崩山村、竹山村先后被列入古丈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接受县委组织部的点对点全程督导跟踪。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镇党委对全镇20个村村支两委集中谈话,重点指导的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见》,我镇党委再次完善了党建责任考核,强化村支两委干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古丈县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的要求贯彻实施,强化岗位承诺制度、轮流坐班制度、为民服务全称代理等制度,强化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纪委强化监督,各职能部门在年底对村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打分;二是2021年7月5日和2021年11月4日,岩头寨镇党委书记两次对村书记开展集中谈心谈话和面对面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支两委干部进行廉政提醒。2021年9月下旬,我镇党委开展“欢乐潇湘·颂歌向党”的合唱比赛集体党性教育活动,召集全体村书记及全镇党员干部参与,用集体唱党的歌曲洗涤灵魂,让大家在歌唱中更加团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换届纪律片观看,深化村干部的纪律意识,提升党支部的工作成效;2021年8月至10月期间,我镇党委组织委员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枞树村、竹山村、岩咀村的村支两委开展单独谈心谈话,进行提醒和建议。
2、关于“三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2)具体问题表现: 岩头寨镇原书记李宗贵同志已调至县水务局工作。但镇里的“三务公开栏”仍公示李宗贵同志为党委书记并张贴有其照片。
整改情况:我镇党委立即对“三务公开栏”进行了清理,对已调离的同志照片立即下墙,2021年8月底,我镇党委完成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后,相关人员信息已更新。
3、关于“干部集中抽调较多”的问题。
具体问题表现:其中抽调乡村振兴办3人,抽调到县纪委1人,借调到发改系统1人,借调到县文旅广电局2人。借调到古丈县驻长沙办事处1人,借调到县卫健局1人,借调到县公路局1人。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党委立即对抽调干部进行了集中清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严肃办理抽调手续,严格执行抽调文件,严把干部借调关。经核实,我镇党委原抽调乡村振兴办3人,目前有1人已调离。原抽调到县纪委1人目前已回镇里工作。借调到发改系统1人,已有相关借调手续。借调到县文旅广电局2人,1人借调手续正在续期,1人走调动程序中。借调到古丈县驻长沙办事处1人,有手续。借调到县卫健局1人目前正在续期办理中,原借调到县公路局1人目前已调走(2021.10.27编办已调走),以上均是严肃办理了抽借调手续,严格执行了抽借调文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党委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纪律要求,坚持挺纪在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融于到日常工作中,打造好“美丽、和谐、幸福、活力”新岩头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743—4992039;邮政信箱:古丈县岩头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416308(信封请注明:对古丈县岩头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岩头寨镇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