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四项政务服务事项到村社区进行 受理代办的通知

关于下放四项政务服务事项到村社区进行 受理代办的通知

来源:古阳镇人民政府 作者:古阳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2-03-01 09:15:00 字体大小:



古阳发〔2021147

古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放四项政务服务事项到村社区进行

受理代办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机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方便群众办事,节省偏远地区群众办事负担,根据2021年11月29日古阳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政务服务事项“砍伐证办理”、“退役军人补助资金审批”、“临时救助申请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下发到村、社区进行受理代办。从2022年1月起,所有群众需申请办理以上事项的,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各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由村、社区工作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上交镇直相关站所单位进行办理。具体细则如下:

一、砍伐证办理。

①申请人提交林木砍伐申请报告,将申请报告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②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报告和申请人身份证送至古阳镇林业站。③古阳镇林业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砍伐证的审批与办理。

二、退役军人救助资金审批。

①退役军人提交个人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号复印件交送村、社区。②村、社区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于三个工作日内将个人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号复印件送至古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③古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与办理。

三、临时救助申请。

①申请人提交生活困难报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人户口复印件,“一卡通”账号复印件交送村、社区。②村、社区对申请报告和临时救助审批表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生活困难报告,临时救助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人户口复印件,“一卡通”账号复印件送至古阳镇民政室。③古阳镇民政室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与办理。

四、生育服务登记。

①申请人提交生育服务登记表、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寸免冠近照,若是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交送村、社区。②村、社区于三个工作日内在电子政务“一门式”服务上进行线上办理,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以上材料送至古阳镇计生办。③古阳镇计生办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与出证。

五、工作要求。

本次四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古阳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和打通为民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随着持续深化改革的推进,我镇以后将会有更多的政务事项进行下放,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对待办事群众要热情接待,严禁相互推诿,镇直机关单位不得以政务事项下放为借口,要求来镇办事群众再去村、社区进行事项办理。各镇直机关单位要按月对各村、社区受理送达下放的政务事项进行梳理和统计。镇党政办和镇政务中心将不定期督查,根据下放到各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数量进行排名和考核。

附件:《临时救助申请所需材料目录清单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生育服务登记所需材料目录清单》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古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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