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默戎镇马路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默戎镇马路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湘潭“922”重大道路交通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马路市场的安全管理,改善镇容环境面貌,提高我镇城镇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治理马路市场,现决定对镇区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为确保此项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这次对马路市场整治行动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经营、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开展对镇容环境、城镇秩序的整治,切实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全面取缔群众反响强烈,妨碍道路交通、影响群众生活的马路市场,解决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的突出问题,还路于民,掀起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高潮,改善我镇环境面貌。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镇长石海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石艳发,镇党委委员罗良,副镇长石慧、副镇长张煜卓为副组长,镇办公室、镇安监站、镇综治办、镇工商所、镇派出所、镇交警大队、镇美丽办、镇行政执法大队、龙鼻嘴村、龙鼻社区为成员的马路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张波担任,向书志为联络员。
(二)职责分工
镇马路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马路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做好马路市场集中整治协调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进展;参与集中整治。
镇行政执法队:向继成负责对马路市场整治区域周边流动摊贩违法经营行为及取缔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工商所:向成负责对镇级马路市场整治区域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
综治、信访:杨青负责牵头做好在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引发信访问题的来访接待、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工作。
交警队:罗平负责马路市场周边交通整治,依法查处拼装车辆以及车辆乱停放的违法行为。
派出所:鲁明东负责做好马路市场整治现场的执法保障工作。
办公室:张一帆负责做好马路市场整治期间的舆论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为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相对行政村与社区负责做好本村临时市场的整改和马路市场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整治范围
G352国道旁马路市场和镇区马路市场。
四、时间安排
(一)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为宣传发动劝导。
(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为整治阶段。
(三)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长效管理阶段。
五、整治标准及内容
(一)整治标准:
1、取缔占道为市的马路农贸市场;2、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商贩违法占道、外摆经营行为;3、整治农贸市场临街门店店外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搭乱占、乱涂乱写行为;4、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三车”停放秩序,实行划线规范管理;5、畅通农贸市场周边消防通道。
(二)整治内容:
1、占道乱设摊的取缔。加强对国道旁马路市场周边秩序的管理,取缔各类占用市场道口、市场附近主要道路的流动摊点,引导自产自销户及可入市交易的摊贩到制定的农贸市场交易。所有占道临时摊点、乱搭乱建一律予以取缔。G352国道旁马路市场迁往镇农贸市场交易。做好对临时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的管理,尤其加强对三叉路口到镇卫生院一路等人流、车流较多地段的管理,对占用主干道、人行道的流动或固定摊点一律予以清除。
2、规范店面经营。加强对市场周边临路(街)店面经营户的经营管理,禁止商品、物品、广告牌等占用主干道或人行道进行摆设或出售,临时占道搭建物一律予以拆除,临时占道堆积物予以清理。
3、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做好涉及市场周边的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和上下班(学)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管理,确保无乱占道、乱停车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到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责,确保马路市场整治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齐抓共管,确保稳定。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相关单位、行政村制定马路市场整治方案,成立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确保整治成效,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执法保障;同时,要注意收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动向,组织开展整治期间不稳定因素动态信息的排查和收集上报工作,争取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辖区马路市场整治的维稳工作。在思想、行动上高度统一,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下定决心、狠抓落实,确保马路市场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村做好舆论宣传,认真抓好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办公室要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成果,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四)巩固成效,长效管理。加强对整治后的马路市场区域的后续管控,对回潮的经营户予以坚决取缔,防止反弹。认真总结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经验,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