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红石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红石林镇红石林村发展庭院经济暨 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项目施工主体资格 遴选报名公告

古丈县红石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红石林镇红石林村发展庭院经济暨 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项目施工主体资格 遴选报名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8 12:26:51 字体大小:


中共古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古丈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古农组办发〔20251号)文件下达了红石林镇红石林村发展庭院经济暨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由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设计预算,古丈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为加快项目推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施工地点:古丈县红石林镇红石林村。

二、项目主管单位:古丈县红石林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结算方式: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经镇、村两级以及技术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缴纳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息,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工程质量缺陷,予以退还),以第三方造价咨询相关公司结算审核为结算支付依据。

四、工程施工费用:97.9万元。

五、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古丈县红石林镇红石林村主要内容:铲除原有草皮及铺种草皮、新建暗沟、排水沟、进水管、花坛、水池、铺设青石板、竹编篱笆、毛石挡土墙、竹编大门、小青瓦屋面、厕所改造、葡萄架砖柱等以及清理水沟淤泥、围墙翻新、仿木复古栏杆安装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施工期限:202510月。

七、施工队伍要求:1.具备相关工程建设资质。2.近年来信誉良好,无施工质量问题,无违法违纪记录。3.无拖欠农民工资、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4.具备较强纠纷协调能力。

八、项目报名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单位资质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

九、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5418日—2025428,超出时间不再受理报名。联系人:吴少楠,联系电话:13787939311;田宏林,联系电话:18874327800;张纪舜,联系电话:18573998858

十、确定施工主体流程

3个以上(3)的施工主体报名,方可议事确定。由红石林镇党委、政府采用“三重一大”程序择优决定项目施工队伍。

十一、主要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施工方须对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本公告由红石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古丈县红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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