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学生暑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石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学生暑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假期学生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我镇全域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破除交通顽瘴痼疾痛点,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镇广大师生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坚决严防溺水、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未成年学生暑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每日中午、傍晚各巡查一次。
二、整治对象
18岁以下私自下河游泳未成年学生、幼儿,其中重点对象为初高中结伴私自驾乘无证照车辆下河游泳的学生。
三、整治重点
(一)暑期防溺水整治。对未有监护人带领,私自下河游泳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对于结伴下河游泳学生进行必要的劝返,对个别不听劝阻的,通知其监护人领回,并对其监护人进行现场教育。同时,镇政府与未成年当事人、监护人等三方签订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1)。
(二)“三无车辆”整治。整治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路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非机动车辆无行驶证、无号牌、无保险、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安排
每天中午及傍晚后对辖区重点危险水域(经常有人下水游泳地点)进行巡查,对个别山塘水库进行重点巡查,同时与整治交通顽瘴痼疾形成联动机制,对巡查路上发现的“三无车辆”,驾乘人员未带头盔行为,予以及时劝导或联系辖区派出所进行查处,对结伴在危险水域私自游泳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劝阻,做到发现即制止。检查结果形成台账,并留下相关影像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对党和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此次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能分工与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暑期防溺水及未成年人驾乘“三无车辆”整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真正把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走过场和虚假应付。
附件1 红石林镇成年人暑期安全管理承诺书
红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红石林镇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管理承诺书
为了保证在暑假期间自身的安全,特做安全承诺如下: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遵守公共秩序,争做文明小公民。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逗留,不与车辆抢行,不尾追机动车辆。没有大人带领不随意外出。不乘三轮车,不骑自行车(骑行自行车上路须年满12周岁)。
3、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占座抢座,不抢上抢下,不将头手伸出车外,车没停稳不上下车,礼让三先,做到文明乘车。
4、不到游戏厅、网吧等场所游玩。
5、严禁到池塘、水库、河、坝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
6、不玩弄不明真相及危险的物品,不做危险游戏。
7、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骗、防水、防雷等工作。
8、注意饮食卫生,不随意吃零食,不食用过期霉变、不合格食品及饮料,预防食物中毒。
9、不结伙打架、斗殴。
10、不参加封建迷信及有碍社会稳定的一切非法活动。
11、不玩火、不玩电、不去公路上、建筑工地等一切危险的地方玩耍,不与陌生人打交道。
承诺人:
监护人: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