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住建局信息公开2019年报
古丈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丈县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因2019年机构改革,部门职能重大调整,划出了城乡规划管理、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职责,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20余人。县住建局现担负着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村镇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以及消防施工图设计审查验收等重要职责。一年来,该局全力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全面有序公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障公民对住建和人防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县住建局(人防办)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住建局(人防办)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认真承办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结合党务公开工作,住建局制定了《古丈县住建局(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的程序主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了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
(三)拓宽载体,畅通渠道。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对住建系统需要在政务大厅办理事项,全面对外公开,全部纳入政务大厅服务,力求做到服务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内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规范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开通了住建服务热线,开办了宣传栏目,提高了政务效能,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及时搜集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经验,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及时公开涉及住建重点工程建设、城市管理、质量安全整治、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所有工程开工前,我们都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并通过网络及时发布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告,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
同时,我们还通过局机关大厅电子大屏幕,设立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局重大事项、财务收支情况、人事任免、年度考核等事项。
另外,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城乡环境同建同治工作中,开展了市容市貌大整治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条、出动宣传车50余次,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让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关心、支持住建工作,为住建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经费主要是软硬件维护、更新费用,以及日常办公费用支出。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领导。政务公开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某一部门的事,而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非常艰巨政治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落实工作人员,一把手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没有规章制度,工作就没有约束。《条例》的实施,为制订相关政务公开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当然,《条例》只是一个粗放的法规条文,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细化的、完善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突出对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使政务公开下基层、进社区、入民心,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每个公民都参与进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培训。要对负责政务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增强公务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专业技能培养一批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队伍,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