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前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前公示
根据州委、州政府印发的《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件精神,我局牵头承办的《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交办事项,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内容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湘西州机动车维修企业底数不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不明。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督工作力度,摸清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底数,按照“淘汰关停一批、整治达标一批”工作原则,全面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辖区内77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未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下达了整改及备案通知。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验收,对环保达标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备案,对拒不整改、制度不实的,下一步将依法采取停产整治、立案处罚、关停取缔等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备案的企业共56家(一类5家、二类3家、三类48家)、下达整改通知21份。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活动日,采取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方式对维修行业环境保护进行宣传;畅通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回应社会、群众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氛围。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完成整治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常态开展巡查检查,督导其规范运行治污设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四)强化执法监督。经常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持续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三废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规定的维修行为及时责令限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严格按照《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加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古丈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