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古丈县公租房特殊困难群体 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2025年古丈县公租房特殊困难群体
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湘西自治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州住建发〔2022〕124号)、《古丈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古城交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保基本、可持续”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应扶尽扶、量力面行、动态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次分配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分别在三道河、红砂溪、雕山、大岩板四个公租房小区,共计50套。
二、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0日。
受理地点:古阳镇城北竹溪湾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二楼住房保障中心。
三、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经县相关部门联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中的大病患者、残疾人士、全户低保家庭、伤残军人及多子女(未成年)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在申请人符合公租房基本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大病患者
需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严重心脏病等,需提供因疾病治疗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如医疗费用支出清单、收入流水等)。
(二)残疾人士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申请时需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陪同,共同提交申请。
(三)全户低保家庭
全家成员均有古丈县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伤残军人
持有伤残军人证,伤残等级为因公致残一级至六级、因战致残一级至六级或因病致残一级至四级。
(五)3个未成年子女以上家庭
家庭中有3名及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大学在读除外)。
四、配租原则
(一)优先保障原则。对符合本地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
(二)严格把关原则。社区、镇政府、县三级将严格把关,杜绝不属于优先分配条件的人员参与分配。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县城交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障对象代表、媒体记者全程监督,现场抽签,确保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五、配租方法、时间、地点
此次实物配租公租房时间:2025年7月18日,地点:芙蓉学校,现场摇号方式进行。抽签完成确定后,申请人不得更改,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如申请家庭对摇号配租的房号不满意,也可放弃配租资格,但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本方案公示期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反馈电话:0743-4724612,反馈地址:古丈县古阳镇城北竹溪湾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二楼住房保障中心。
古丈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