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0 10:12:10 字体大小:
  

 

 

 

 

 

 

古财预〔2018〕10号

 

古丈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以及中央、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现就编制2019年各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量力而行、合理排序原则。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结合预算年度政策变化因素认真、科学测算;收入积极稳妥可靠,支出优先确保基本支出,再合理安排项目支出,以收定支,不打赤字预算。

(二)坚持综合预算原则。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部门所有收入相应安排的各项支出都要编入部门预算草案。支出不承认上年基数,预算项目重新审定。

(三)坚持真实规范原则。预算草案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科学合理、真实规范,不违反政策,不弄虚作假,不违规操作。部门预算草案一经批准,执行中不得随意调整,不通过法定审批程序不办理追加。

二、工作重点

2019年部门预算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近年政策变动和物价变化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镇、县直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人员经费按工资政策和标准据实编制,公用经费按照上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国家安全、法院、检察院等系统和省属、州属驻县单位暂不纳入实施范围,由县财政协同改革进展另行研究。

(二)继续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精神,2019年部门预算的公开主体为:除涉密部门外,其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县直部门(单位)和镇;公开内容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要求:部门预算应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应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时间为: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公示方式为:在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同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应做好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

(三)大幅提升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力度。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截至9月底整体支出进度低于75%的部门,原则上当年不新增安排支出,由各部门通过盘活存量自行筹措。对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实行目标量化分解,第一、二、三季度支出进度分别不得低于20%、60%、80%。县财政局在相应时间节点进行考核,对未达到预算执行率要求的部门,相应收回其进度滞后的项目资金;全年执行进度低于90%的部门,按5%的比例扣减其下年度预算。2019年,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占年初部门预算的比重要控制在3%以内,占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比重要控制在8%以内。对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超限额的部门,下年度不新增安排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力度,部门基本支出结转结余、“三公”经费结余以及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

三、编制要求

部门预算的编制必须在政府收支预算框架下进行,积极稳妥安排收入,优先保证人员支出,再保障基本支出,最后根据轻重缓急安排事业发展等专项支出。

(一)编制部门(单位)。凡有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部门(单位),都须编制部门预算。

(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一是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如实填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与当年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二是非税收入执收部门要按照“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实事求是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依法足额征收。三是按照国务院、省、州相关规定,我县2019年因政策性改革取消收费等涉及相关收入事项的,要合理编制收入预算。

(三)编细编实基本支出预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先基本支出、后项目支出”的原则,足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不得留有缺口。

1.人员经费:各预算单位须向财政部门报送以2018年10月份人员为基础、经人社部门审核的工资发放表(一式两份)。

全额拨款人员:基本工资按实计算,津补贴、效绩工资(含奖励绩效)按100%计算;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医保中心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计算安排;工伤保险金由工伤保险中心统一计算安排;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按人社等部门审核数计算;提前离退休人员由单位通过人社部门审核计算;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由财政统一安排;福利费、工会经费财政不予以安排。

差额补助单位: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仍按上年标准补助80%、80%、90%计算执行。

临时聘用人员: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临时聘用人员按每人每月1280元标准计算,养老保险由财政按财政应负担的比例统一计算。

村级(社区)基层组织:村支书按每人每年20004元计算,主任、秘书、计育、安监员(综治)分别为支书的90%、80%、80%、80%,村副支书为支书的80%,其他村级人员维持上年不变。

村级其他必要的支出: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含保洁工作)按每人每年1200元计算;村民兵营长误工补贴按每人每年600元计算。离任村干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列入预算。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村每年1万元计算。

2.公用经费:根据不同的政策标准分别进行测算:一是公安、司法按上年预算安排标准执行(含交警大队和林业公安、纪委监察委、消防大队)。二是中小学公用经费按义务教育保障要求,财政拨款补助中学生均公用经费3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20元。三是其它全额单位的公用经费按年人均8000元计算。四是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一般不低于2万元,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含远程站点上网费0.08万元/年)。

3.项目经费: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县财政供给能力,适当安排。

4.预算科目:按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报到项级科目。

5.预算编制说明:编写简明扼要的编制说明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编制说明内容应包括: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编制情况、2019年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2019年各项收入计划的测算情况、人员经费的安排依据、公用经费的测算情况、项目支出的使用方向和管理办法等。一是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中央、省、州、县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政策标准,据实编制人员经费预算。按照省、州和县的规定,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随意扩大。二是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标准按上年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事业单位要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三是合理预计年度执行中本部门基本支出增支需求,对于零星进人、抚恤金等应急性、临时性支出,县财政一般不新增安排,主要由部门通过调整存量资金结余解决。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增长,2019年继续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

(四)科学优化项目支出预算。根据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一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充分反映支出政策,通过优化项目设置、强化统筹力度、加大资金整合,促进事业发展和部门整体效能提高。二是探索建立项目标准化管理机制,发挥部门主体作用,研究制定本部门管理分配的项目支出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厘清专项资金支出边界,不得从中开支本部门工资福利费用等相关支出、运行维护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业务工作经费。四是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

(五)推进预算编制与资产、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管理工作的有机衔接。一是切实做好部门新增配置预算的编审工作,按照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不得无预算配置或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采购。三是认真研究梳理本部门履职管理辅助性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对于应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要全部纳入指导性目录,并稳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同时,不得将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防止出现一边“养人”、一边“养事”两头占的情况。

(六)实行全面绩效管理。一是着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预算单位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都要申报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效益、影响等多维度细化反映预期结果,提高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匹配度。绩效目标内容不细化、指标不完善的,不得上报部门预算。二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各预算单位要定期组织对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的执行进度进行跟踪分析,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县财政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三是实行绩效评价全覆盖。绩效评价覆盖所有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各预算单位要对部门整体支出和县级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县财政局选择部分专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管理。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县财政将相应减少预算安排或取消预算。

(七)严肃财经纪律。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严禁自行出台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严禁多报、虚报财政供养人员,严禁重复、多头申报或虚报项目预算。县财政将对各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选择部分部门预算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监督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编制程序

2019年部门预算采取“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一上”阶段(2018年10月中旬-11月初)10月,县财政局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库进行清理,在取消一次性项目、测算晋级晋档等按政策标准安排的增资需求基础上,形成预通知控制数下发各部门。各部门要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进行政策梳理和资金测算,按预通知控制数编制2019年“一上”预算,提前研究分配2019年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并申报新增项目。在11月9日前上报“一上”资料,具体包括:一是按预通知控制数编制的部门“一上”预算输出表,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预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等情况;二是新增项目申报信息、新增人员编制增减及预算单位名称变更信息(新增项目通过部门预算系统申报);三是2019年县直单位非税收入预算。以上数据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预算股,非税收入预算同时报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同时报送县财政局综合股。所有纸质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数据文件通过财政预算编制系统报送。

(二)“一下”阶段(2018年11月初-11月下旬)。县财政局对各部门报送的“一上”预算、基础资料及建议新增项目予以审核、汇总后,下达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

(三)“二上”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中旬)。各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认真编写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并将预算文本与数据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预算股。县财政局审核和汇总部门预算草案,形成2019年各部门预算草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四)“二下”阶段(县人代会审查通过预算后20日内)。按照《预算法》要求,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20日内,县财政局将部门预算批复到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在15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到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五、部门预算编制的编报要求。

(一)精心组织预算编制工作。各预算单位要提高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部门预算的编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各项工作,确保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完成。

(二)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确需列入部门预算的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民生配套资金、县级专项经费以及重点项目支出,均须以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并将相关依据以文件形式统一上报。对预算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有理有据,坚决杜绝虚报、乱报等行为发生,确保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各预算单位急需的事业上。

(三)按时上报部门预算报表。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应先在部门预算管理系统(网络版)中进行填报归口业务股室审核后,单位相应打印一式二份上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和预算股(并附相关资料)。

 

 

古丈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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