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古丈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监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负责对全县各预算单位开展财政监督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制定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制定本辖区范围内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接受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批全县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依法开展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按法定权限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行政处罚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采购法》。
本制度由古丈县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古丈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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