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部分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 计划和责任单位的函
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州财政局、州扶贫开发办、州对接济南市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州财建〔2018〕15号)文件要求,经县对接济南高新区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古发改发〔2018〕47号)中部分项目资金计划和责任单位予以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一、原人才交流项目调整为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帮扶项目;
二、古丈县瑞龙农业带动建档立卡户发展林下养殖奖补项目责任单位由县农业局调整为县畜牧局;
三、至朴牧业“粮改饲”牧草种植和黄牛代养项目责任单位由县农业局调整为县畜牧局。
四、古丈县农村环境整治就业帮扶项目责任单位由县美丽办调整为各乡镇(古阳镇、高峰镇、岩头寨镇、断龙山镇、红石林镇、坪坝镇、默戎镇)。
专此致函。
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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