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会议、精简文件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的通知

关于规范会议、精简文件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4 09:08:04 字体大小:

 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经局党组研究,特对我局改进会风、文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会议 

(一)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除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外,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坚决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规格,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凡是主题不明确、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不开;准备不充分、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不开;时间相近和工作内容相同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能利用电话会议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的,就不再集中人员开会;各类会议要尽量压缩规模,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切实精简参会人员,控制会期,会议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配备。  

(二)严格会议审批。坚持对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制度。每年初,局机关各股室或业务部门要预先拟定本年度拟召开的会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提交局长审定,确定年度会议计划,以提高工作效率。每次会议前,要按规定填报会议方案及开支预算表,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局长审批。 

(三)提高会议质量。召开会议应当议题明确,精心筹备,解决问题。会议主办股室要把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稿作为筹备会议的主要任务,认真对待,充分研究,精心准备。除特殊情况需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外,不临时动议召开会议。  

(四)节约会议开支。要厉行节约,会议费用应严格依预算开销,不得擅自扩大会议范围、增加会议人员。严禁借开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发放礼品、纪念品等。 

二、努力精简文件 

(一)按需行文,注重实效。坚持行文需确有必要和注重实效的要求,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通过信息渠道和网络传输解决的,尽量不发纸质文件;已经发传真的,原则上不再印发文件;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文件,只印发少量供各单位存档;已印会议纪要的,不再印发其他文件。凡需发给各股室的局发文件(密件除外),除留存两份给局办公室外,一律通过发改局QQ工作群发送。办简报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简报的内容要言之有物,实事求是,有实际效用。 

(二)依规制文,保证质量。在办文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努力精简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要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精炼,符合法律政策,切合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八个不发”:政策不明的不发,措施不实的不发,程序不符的不发,文字不准的不发,体式不当的不发,字数超长的不发,没有实际内容的不发,未经协调或未取得一致意见的不发。具体由各分管领导负责把关。  

(三)严格核文,规范程序。局机关发文由各股室自行核稿,坚持先审核后送签的办文程序,核稿后送分管领导审批印发,必要时送呈局长审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进行审核把关。按规定需定密级的文件,要根据中央、省、州有关规定进行定密。对发文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股室报送公文要按程序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再报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避免出现公文倒流的现象。对越级行文、多头请示、多头主送,既送组织又送个人、不按程序报送等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以及文稿文字、内容需做实质性修改和不需发文的,要作退文处理或重新修改。 

(四)加快办文,提升时效。送请局领导审批的公文,应留足必要的审批、核稿时间。各股室对急件,应及时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及时印制,以提高办文速度和时效性。有关股室收到局领导会签文件时,特急件当天反馈,急件在2天内反馈,一般件在一周内反馈办理意见,切实提高办文效率。 

(五)统筹阅文,提高效率。进一步做好文件阅读、使用工作,实现传阅及时、办理迅速、流程顺畅。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州发改委等上级机关所发的文件,如属于综合性文件,要及时报送局长审阅,再报副局长传阅;如需要办理的文件,要根据局长的批示,及时送达有关副局长和股室负责人阅办;已阅毕办结的文件,要及时归还办公室存档;需联合办理的文件,本股室已阅毕的,也要及时送达办公室再传送至其他股室传阅。各股室报送的文件自行归类送阅,年终统一交办公室存档。 

(六)加强管文,确保安全。要严格执行公文管理、清退制度,强化管理意识、保密意识、档案意识,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接触范围。复制密级文件,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要认真做好密级文件的管理、清退工作,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同时,要切实加强和规范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工作,严禁将存储涉秘密文件的移动硬盘、优盘、软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使用,确保文件安全。 

三、强化督促检查 

(一)建立公文跟进落实制度。凡经批准后上报省、州发改委,县委、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请示性公文,尤其是重要事项、重大政策和资金的请示件,相关业务股室要负责办文环节的跟进,避免出现上报后无人汇报沟通、无人跟踪落实的现象。对有关部门送达我局的请示性公文,承办股室必须认真、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并按规定时限报送办理意见;在承办过程中有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反馈报告。因故无法按时办结的,应及时将原因告知来文单位和分管局领导。 

(二)抓好会议决定的督促落实。建立会前、会中、会后办会规范要求,会议部署做到任务、要求、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个明确”,责任股室要做到传达、落实、反馈“三个到位”。对局召开会议布置的重要工作,要建立工作方案或台帐,落实专人跟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以工作信息或工作专报形式汇报。逾期不能完成的,要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措施。由局纪检监察室逐一对责任股室进行督办。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大力倡导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和创新精神,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反对和克服各种形式主义,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效率和水平。 

  

  

                                   古丈县发改局 

201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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