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古丈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联系地址:湖南省古丈县茶城南路80号,古丈县自然资源局邮编:416300;电话0743-4728352;传真:0743-47283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由局长负总责,明确了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全面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开展专题研究。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专题召开了相关会议,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相关事项,确保相关工作按要求推进。三是多方抓好信息公开。我们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相关工作信息采取网上报送、公开栏发布等方式,先后发布各类工作信息74条。四是加强信息制度建设。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制度等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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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1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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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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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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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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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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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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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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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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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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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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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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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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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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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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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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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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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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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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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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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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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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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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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