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股及用途管理股
  • 机构名称:国土空间规划股及用途管理股
  • 联系方式:0743-4722539
  • 负责人:向雪青 杨明春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湖南省古丈县茶城南路80号

国土空间规划股及用途管理股

主要职能

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乡镇政府所在地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乡镇落实各级层面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乡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统计。负责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法定专项规划的监督实施及报批前的规划符合性审查。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参与跨区域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参与重点地区项目的论证和方案审查;参与跨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研究和论证;参与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查、评审。

负责各乡镇规划区及全县建制镇规划管理的监督和指导。拟订和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落实上级部门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其他重大专项规划。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各类法定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县国土空间修复规划。负责将批准后的专项规划空间要素信息和规划布局要求更新叠加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督落实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以及备案工作。负责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衔接上级部门,规划我县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塑造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工作,建立完善城市设计管理体系;编制我县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公共景观规划;规划我县城市公园、绿化广场、城市雕塑等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要素。       

研究拟订全县规划、村庄规划的标准、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乡集镇、村庄各类规划的年度编制计划,协调推进,并督促报批;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督,编制全县村庄规划;负责全县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统计工作。落实全县乡村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核发;协调跨区域乡村公益设施和乡镇企业建设项目规划。

拟订和监督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组织拟订和监督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政策管理及相关标准的制定。核发由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督落实我县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核发;承担建设用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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