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全局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轴心,以环保督察为契机,监管与服务并举,依法行政与强化治理并重,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促进全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的新古丈履职尽责。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攻坚克难,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及全力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1、对表对标,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行)部令 第48号文件精神,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和重点管理均由排污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今年,我局核发排污许可证11家企业,实现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和备案登记双清零。
2、提高站位,全力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0月28日,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到我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现场走访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医院等6个现场点,按照县委县政府“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在县协调联络组的领导下,我局结合实际职能工作,全力的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认真做好了后勤保障工作,积极督导县直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严把生态环境保护关。
(二)突出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一是按要求做好大气减排工作,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推进柴油货车攻坚战任务进度,配合完成大气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二是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确保我县的空气质量,1-11月,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9%,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在全省前列。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按照《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0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我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2018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摸清了2020年度我县需完成5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目前,已完成2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剩余3个已提交划分技术方案,待上级批复;二是督导工业园区加强污水处理,按照《古丈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列出的古丈县工业集中区“罗依溪(区块四、五)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不能稳定正常运行”的问题,我局督促古丈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初完成罗依溪片区应急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并投入试运行,2020年3月3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对古丈县工业集中区(罗依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挂牌督办问题进行验收摘牌的公示”。目前,园区的在线监控系统保持稳定正常运行,及时提交了销号资料,于11月按程序完成了销号并进行了公示;三是完成草潭水自动检测站建设工作;四是完成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可视化云平台建设工作。
3、全面启动净土保卫战。一是做好涉镉等重金属排查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和第五轮涉镉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环评备案、环保验收、环保督察、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查漏补缺,开展了第五轮涉镉排查工作。并认真对照省厅下发的“湖南重金属全口径清单”对我县所涉1家企业:湘西自治州高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核查,经核查该企业自2014年9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且该企业厂区已拆除所有生产设施,并进行覆土绿化,建议不纳入涉镉污染源。同时,完成我县列入湖南省湘西州2018年涉镉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湘西自治州华源硫酸有限公司的验收销号工作;全面完成岩头寨小林场土壤综合治理项目。
(三)强化职责,全面提升监察监测水平
1、环境监察做到全面深入。 一是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对22家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实施"告知承诺”式执法;对已安装远程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的,减少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1-11月现场执法检查企事业单位64家(次),上传移动执法数据74条,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立案2起,罚没款入财政8.92万元;二是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节假日、汛期环境监督管理,消除污染事故隐患,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州环保局的文件精神,严查对各饮用水源地产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三是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工地等噪声查处工作,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队在中、高考期间对考点周边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责令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管理。
2、环境监测做到准确及时。一是做好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1个点位、6个参数,我站共向全县发布城区空气环境月报11期,截止目前,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9%,第一水厂集中饮用水源水源、仁溪河备用水源、树栖科三个水质控制断面,每月常规29项,饮用水源每季33项,每年一次109项;二是有条不紊的进行污染源监测工作, 截止目前完成了我县三家国控污染源监测任务9次,共获得成果数据99个;三是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及污染纠纷监测,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到位,为消除污染隐患、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提供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
(四)积极服务,全心维护群众环保权益
1、环评审批做到热情严格。我局牢牢守好环境“准入关”,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守法,截至目前,我局共审批项目8个,其中报告书3个(猛虎洲年存栏6000头母猪养殖场、古丈县报废车辆拆解处理中心及3千吨废塑料再生资源利用加工建设项目)、报告表5个(古丈县双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方农村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古丈县殡仪馆新建项目、红石林旅游综合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峰页1井钻探工程、古丈县双溪乡蔡家村猫儿岩世旺采石场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环评影响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网上自行备案17个。
2、信访调处做到合法平等。信访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坚持第一时间处置环境信访问题、认真倾听各方诉求,坚持一把手督办、亲办,让双方当事人合法环保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努力做到合法、平等。截止目前,我局处理的信访投诉包括电话投诉、来访、上级转办等信访件共计16件,其中涉气9件、涉水5件、涉声2件,处理率达100%。在处理环境信访过程中,我局的环境信访的分管领导和信访人员报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对环境信访工作按照“三做到”的要求开展:一是做到按照《信访条例》办事;二是做到每个环节都不少,包括询问笔录、摄影拍照、现场勘查、答复意见、送达回证、意见征询等;三是做到耐心细致作答复和解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从而确保了我局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3、环保宣传做到自觉担当。自觉肩负起绿色环保生活、生产的宣传员,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文娱活动等方式开展环保宣传,保持宣传热度不减,持续推进。今年我局利用“六五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以企业、城区、农村、学校等各类场所为宣传阵地,共发放环保法律法规读本、宣传册3000余份,各类展板横幅60余块(幅),使各个社会群体积极参与环保宣传,践行环境保护。
4、民生民愿做到用心真情。古丈分局的两个扶贫村分别是断龙山镇的田家洞村和尚家村,一直以来,在局长向功旷同志的带领下,干部上门入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指导村民发展产业,协调各项资金为村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饮用水、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为村民的脱贫致富提供了保障,确保脱贫攻坚的圆满收官,为乡村振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全面完成生态功能县考核工作。2020年生态转移支付自然增长5%。
(五)科学谋划,积极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全面总结“十三五”的经验做法,科学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按照古丈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的开展工作:做到高屋建瓴,组织精干力量,结合我县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把发展机遇研判准,把困难挑战分析透,把基数底数摸清,研究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抓紧形成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做到开门编规划,充分与发改、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横向沟通,注重与本级政府“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实现政策项目对接、信息数据共享;做到上下横向对接,确保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总体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等方面有效衔接,重大工程能够有效落实落地。
二、2021年的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环保新要求。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的开展各项环保工作,确保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再上台阶。
(二)不断强化监察执法。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认真处理环境污染投诉,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加快隐患整改。
(三)全面提高监测能力。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月完成青鱼潭省控制断面、白腊池和树栖科县控制断面的采样分析;确保空气自动站的正常运行,并编好环境质量月报,及时上报。继续按季做好监督性污染源监测工作,配合监察大队搞好信访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四)认真做好环保宣传。根据环保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文娱活动等积极开展环保宣传,使各个社会群体积极参与环保宣传,践行环境保护。
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古丈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