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古丈分局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扛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持续推进“夏季攻势”任务,扎实推动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有力促进古丈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今年以来古丈县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稳定事件。1-10月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9.4%,;1-10月PM2.5均值为21µg/m3 低于国家标准年均值。省控或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无Ⅳ-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州定目标,生态环境满意度较上年有所提升,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 主要工作及成效1、扎实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1)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督促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完成氮氧化物精准脱硝改造项目完成。对“双随机”检查抽中的3家重点源、2家特殊源就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碳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均未发现问题。积极推进碳减排工作,督促指导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配合国家、省、州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重点用能单位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计入企业环保信用。根据生态环境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要求,已完成声功能区划调整工作的县市需配套优化调整监测点位,并将监测点位明确到区划图中,进行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报告编制。 (2)开展水环境保护。一是按照《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县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的动态管理,按程序共撤销水源保护区1个,并新划定水源保护区1个;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按要求制作了县级、千吨万人及乡镇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矢量数据,完成阶段性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对4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二是完成古丈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移交古丈县茶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正在实施中。三是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重点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园区完成2021年度生态环境管理自评估报告,并对其自评报告进行现场核查,要求园区开展规范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对问题清单进行整理上报;四是根据《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县产业园区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企业开展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调查工作,其中重点管理的2家,简化管理2家,登记管理7家。五是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监管,对我县19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按要求对州局下发的我县2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清单进行了现场核实,督促1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六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省、州下达我县农村污水治理村共5个,已全面完成。完成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4个。七是按照《排污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州局委托我分局对简化管理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并督排污登记类促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完成自主登记。目前核发排污许可证1家,6家企业进行变更许可。协助1家企业完成排污登记。7家企业完成登记变更。八是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3个。 (3)强化土壤污染治理。推进工业锅炉窑炉氮氧化物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持续推进我县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已督促3家企业公开公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再核查工作,以“十三五”全口径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及各项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查漏补缺,排查本地区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经排查,我县被列入“湖南重金属全口径清单”企业1家,为湘西自治州高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查时该厂及尾矿库已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治理并覆土复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3家,分别为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湘西自治州恒源锰业有限公司、古丈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对以上企业排查,未发现涉镉工业污染源。同时,积极落实重点区域水稻临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根据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做好重点区域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调查工作的通知》,确定调查方案,走访乡镇、行政村2个,覆盖水田种植面积约39亩,人员访谈8人次,临田土壤样本采集分析20份,完成调查报告编制,确保重点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按照《关于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州环发〔2022〕28号)文件,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2021年以来“重点建设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清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补充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审查手续,2021年以来变更为“一住两公”的2家地块均已完成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 (4)开展“固废”监管排查整治,加强辐射监管。督促指导27家企业登录湖南省危险废物管理平台系统完成2021年度的危废申报登记工作,2022年危险废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工作。对2021年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涉危废排查发现问题9家企业,整改情况开展了现场核查,问题整改到位。对照湖南省“十二”五涉重金属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信息表,对辖区内的矿山环境风险、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核与辐射环境风险等等全面排查,经核实8家矿山未发现问题,其中古阳镇白岩村白岩钒矿渣露天堆放,未发现铜采矿洞。对辖区内9家产废单位,现场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细则,逐一现场检查测评打分,未出现违法企业。加强辐射监管。督促14家持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在申报系统内完成2021年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对上年度新增核辐射单位岩头寨镇山枣卫生院、古阳镇河蓬卫生院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辐射单位5家卫生院。2、扎实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共8个方面43项,年度任务26项,目前已基本完成23项,3项正在整改中。2022年度我县需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7个,2个整改之中。3、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 5月13日,湘西州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夏季攻势”行动暨尾矿库闭库治理销号部署推进会后,5月19日,我县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和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主体责任单位和牵头监督单位。聚焦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工作、涉砂涉矿专项整治,明确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共8个方面43项,目前已基本完成23项,3项正在推进中。2022年度我县需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7个,2项正在推进中。4、狠抓砂石土矿综合治理。 今年来,我县以违规涉矿涉砂问题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砂石土矿综合治理工作。通过现场调查摸底,古丈县涉锰冶炼企业2家,涉锰尾矿库2座,涉锰采选企业7家,其中涉锰冶炼企业2家正在生产,长期停产涉锰采选企业5家;涉钒冶炼企业3家,其中自行停产破产重整企业1家,在建1家,停建1家;涉钒采选企业1家未开工建设。根据《湘西州矿业整治整合实施方案》(州生环3号文件)精神,在2018年以来关闭矿山21家,强制拆除重点区域内采石场12家,停电整治无序非法打砂场7处基础上,对未达到环保督察要求的采石场,已全部进行关闭(20个已全部下文关闭)。为实现砂石土矿绿色发展,加强治理和生态修复。已编制《古丈县绿色矿山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并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备,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流程、标准和计划,在2022年年底前,全县生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2018年以来全县排查发现涉砂涉矿问题1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3个,未完成整改5个。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1个(南方水泥厂),在对29处废弃砂石场和5处废弃作业区开展覆土复绿中,已投入108万元完成24处废弃砂石场、作业区覆土复绿。全县3座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3座并销号;矿涌水技术攻关问题,已完成关闭和在册矿山矿涌水初步调查。针对宏泰尾矿库渗漏问题,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宏泰尾矿库锰渣回采清运工作,制定宏泰尾矿库锰渣回采清运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资金2000万元,按回采设计开展库内道路铺设、开挖覆膜、车辆冲洗、库内积水收集处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了回采清运目标任务,完成锰渣回采清运40万吨;新购置氨氮处理在线监控设备并安装完成。5、开展“利剑”行动,及时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为维护环境安全,全面排查整治全县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根据省州要求制定本地排查方案、专项执法方案。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39个,其中红色问题17个、橙色问题7个、黄色问题15件,通过立行立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风险降级,风险等级消除比率100%。风险隐患清单中8件违法案件已全部结案,罚款金额共计23.0202万元。同时,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开设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专线,共受理举报线索3件,发放奖励金600元。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体宣传,编发群众喜见乐闻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群众关注度和参与度。特别是加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深挖开展“利剑”行动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截至2022年11月20日发布“利剑”行动宣传报道60篇,上报典型案例6件。 6、强化监管执法,努力提升监察监测能力
一是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为强化企事业环境监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全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我县实施排污许可证重点和简化管理的14家企业纳入参评范围,其中省级参评5家(1家企业因破产重组暂缓参评),州级参评9家。我股室对14家企进行了环保信用宣讲,协助企事业单位在环保信用管理平台上传环保信用承诺书。我县5家省级参评单位评价结果1家为诚信,4家为合格。9家州级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均为合格。指导古丈县工业集中区参与省级园区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我县工业园区评价结果为合格。按照《排污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州局委托我分局对简化管理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并督排污登记类促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完成自主登记。年核发排污许可证1家,对5家企业进行变更许可。协助1家企业完成排污登记。二是规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10月以来,出动执法人员764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69余家次,下达执法文书382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件,处罚金40余万元。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我分局共办理案5起,其中4起已执行完毕。录入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4件,系统填报率100%。三是加强信访举报环境反映问题处置,切实维护群众环保权益。坚持第一时间调查处置好环境信访问题、让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1-10月共受理和处理信访件件,共处理的信访投诉(包括电话投诉、来访、上级转办等)环境信访事项11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8件,办理率100%。
7、加强环境监测,及时预判县内环境状况。
做好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运维,确保两站的数据上传正常,及时完成常规水质监测的任务和上报工作。完成常规水质监测任务一、二、三季度上报工作。完成五个污染源监测的任务和上报工作,截止11月21日共完成5个污染源点每季监测共获得186个有效数据(第四季度还有35个检测数据未完成)。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一、二、三季度的监测及上报工作,截止11月21日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88项(第四季度尚有36个检测数据未完成)。完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一个村一、二、三季度的监测和上报工作,截止11月21日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88项(第四季度尚有36个检测数据未完成)。完成古丈县宏泰电解锰厂的污染源监测22次,共获得120个有效数据。1-10月,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我县全省排名十二,全州排名第二。1-10月,我县国省控考核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8、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严把项目落地关口。
一是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行政审批权限。1-11月期间,共完成审批项目5个,其中报告书1个(古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用房项目),报告表4个( 古丈县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项目(一期)项目、古丈县古阳河加油站新建项目、古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二级转运站项目、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技术改造项目)。古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二级转运站项目采取了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环评影响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网上自行备案17个。二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贯彻落实《湖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质量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企业)主体责识,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源头控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优化生态环境,我局配合省直专家完成对湖南煜诚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件陶瓷酒瓶陶瓷工艺品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核查。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班,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指标收集及联络工作,制定了《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和《“包容普惠创新-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实施方案》,将我局指标任务分解细化,层层压实责任。结合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持续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落实政务服务大厅“三进”,完成9个事项申请办理,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服务手册,中介服务事项公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9、强化环保宣传,积极推动全民环保素质提升。
自觉肩负起绿色环保生活、生产的宣传员,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文娱活动等方式持续开展环保宣传,利用“六五环境日”、“低碳环保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深入企业、城区、农村、学校等各类场所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环保法规知识宣传画册、小手册5000余份,制作各类展板横幅30余块(幅),促进各个社会群体积极参与环保宣传,自觉践行环境保护,提升全民生态环保素质。
10、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切实抓好生态保护修复
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和我县制定的创建规划,我县已印发《古丈县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和《古丈县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方案》,细化各单位工作任务,明确创建流程和各创建阶段时间安排。现阶段,根据省级示范县创建规程,已选择创建基础条件较好的默戎镇和中寨村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工作,目前完成示范镇、村规划编制,待州局组织专家对示范镇、村创建开展验收工作并命名授牌。
11、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狠抓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一是积极应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自3月份国内发生新一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分局迅速组织开展各项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定期深入到双联双包的红星社区协助开展防控排查工作,派4人配合社区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同时执法人员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隔离酒店医疗废弃物处置转运情况督导检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二是积极落实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组织局干部对办公区域及“双联双包”责任片区进行环境卫生大清扫行动,成立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多次开展宣传环境卫生大清扫、全域文明创建、低碳出行、禁毒、文明交通等集体志愿服务工作。三是落实了4件州县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见面答复。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排查。开展“双联双包”责任片区进行房屋安全大排查。五是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行业部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2年根据省、州下达我县农村污水治理村共5个,其中省定任务村3个,州定任务村5个,分别为野竹村(省定)、李家洞村、太坪村(省定)、官坝村(省定)、溪流墨村。经与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各镇村等相关部门对接统计,5个任务村均已完成改厕及污水治理任务。同时派出3名干部进驻乡村振兴联系村坐龙峡村,明确每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5-6户脱贫户或监测户,研究制定了帮扶计划,争取资金开展了村组环境治理。
12、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狠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分局党组始终把党建、廉政主体责任“杠在肩上”,坚持统筹兼顾,与本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安排部署,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与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示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党建党纪与中心工作融合。
一是召开了202会议部署安排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涉矿涉沙违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体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并报告个人事项。同时以推进清廉古丈建设为目标,开展廉政谈话,建立廉洁书屋,强宣传掀起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坚持实施“钉钉打卡”考勤制度,定期通报考勤情况,抓实出差、会议、接待等制度落实,从小处着手,防堵大问题发生。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清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2则,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全局上下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强力推进基层党建。制定分局中心组学习计划,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率先垂范,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环境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和理论知识。坚持机关“周五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主题党日活动,依托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平台,通过集中学、交流学、专题学、网络学、实践学,强化了干部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筑牢思想防线。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吸收预备党员1名,新增积极分子2名。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切实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存在问题
1、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清零还有待加大。环保督察涉及我县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绝大部分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整改,但个别问题整改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如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公司多年冶炼,积累固体废物堆存量大,虽然正在加大治理力度,但完全整治到位、实现生态修复还需时日。
2、巩固整改成果,防止环保问题反弹压力大。过去一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违法违规行业,如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采砂问题、酉水河禁渔捕鱼问题,在关停取缔后,受惯性思维影响和既得利益驱使,一些非法业主不惜铤而走险,采取流窜作案、异地转移等隐蔽手段非法盗采加工,执法监管难度很大。
3、环境问题整改项目资金筹措难。由于受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和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县经济社会条件和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生态环境事业投入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财政性资金投入能力不足,难以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投入上提供有力保障,个别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涉及面广,任务重,整改进度较慢。
4、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企业环保守法观念淡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急待加强。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综合环境执法人员编制不足,不能满足新形势的工作需求。环保处罚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偏软,偏弱的情况依然存在。
- 2023年的工作计划(一)工作思路及基本目标2023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生态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和“两会”精神,将保护生态环境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构建环境优美、山清水秀的生态古丈。(二)主要工作任务1、谋划实施重大项目,推动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继续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完成省级生态示范县创建验收工作,同时启动“两山”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紧抓国家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双碳”战略等重大机遇,结合全县实际,有针对性的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积极申请国家及省上专项资金支持,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深化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扬尘及其他污染物治理,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精准管控能力。提升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抓好古阳河、栖凤湖等重点河流污染防治。3、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抓好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各类问题整改整治“回头看”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逐项盯办,限期销号。4、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水源地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恶意违法行为。多措并举,及时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夯实环境质量监测。按计划开展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督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土壤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履行企业相关义务;按月完成国家、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做好农田灌区监测任务,确保粮食安全。 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对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多方掌握项目信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各项规定。7、积极稳妥推进绿色转型,开展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注重把绿色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不断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发展。加强生态工业建设,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加快发展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生态产业,着力构建生态经济产业体系,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发展,引导县域企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8、坚持不懈抓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建工作重点,抓好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坚持党组书记每月调度、每月研究制度,对党建具体工作精心部署。严格执行好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按照局党组将党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严格按照党组书记每月调度、每月研究制度,对党建具体工作精心部署。抓好党员自学、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以促进作风改进、推动工作。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清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党纪党规学习教育。
9、抓好县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按照考核细则要求,抓好落实文明创建、民族团结创建,落实安全生产部门责任。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县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强化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研究推动解决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指导。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0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