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聘用向芳芳、唐金芳为古丈县环境监测站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通知
古环发〔2018〕17号
古丈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聘用向芳芳、唐金芳为古丈县环境监测站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根据古职改字〔2018〕4号及古职改字〔2017〕8号的文件精神,向芳芳同志于2017年12月31日取得具备大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唐金芳同志于2017年11月31日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满足古丈县环境监测站工作需要,经局班子研究,决定聘用向芳芳同志为古丈县环境监测站工程师、聘用唐金芳同志为古丈县环境监测站助理工程师,聘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起。
古丈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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