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古丈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州环古发〔2024〕7号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古丈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湘西州古丈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目标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湘西州古丈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
目标责任制
为充分调动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切实履行好环境监测职责,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圆满完成,经监测站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讨论,并经局领导研究审定,现将通过的2024年度环境监测岗位目标责任制公布如下:
一、环境监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环保法》《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
2、依法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3、依法开展全县环境污染源执法监测。对全县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
4、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应急监测。
5、负责环境管理、规划、污染防治的监测工作。
6、承担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职责分工
1、向芳芳(监测站负责人):负责监测站全面工作,协助总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王焕国(监测站副站长):抽调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每年县域生态环境功能考核工作阶段回监测站负责协调和资料审核工作。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曾露(监测站副站长):主要负责监测股工作。制定在线监控管理工作制度,完成在线监控企业日常监管,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预警信息反馈给业主及运维公司及时核实并处理。每日巡查污染源在线监管平台,对于在线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及执法大队汇报。负责在全国污染源监控平台监督我县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持证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数据网上公布情况,及时发出预警,并结合“双随机”检查开展自行监测检查及其他质量核查工作;负责县域生态环境功能考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和数据质量把关;协助完成监测站资质延续及丙级站能力达标建设;负责现场采样工作;完成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项目如下: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PH、铁、锰、总磷;负责实验室技术支持,;配合执法大队开展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肖朝辉(监测站副站长):完成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项目如下:pH值(实验室)、铜Cu、铅Pb、镉Cd、锌Zn、铁Fe、锰Mn ;负责监测报告和监测数据审核;协助完成监测站资质延续及丙级站能力达标建设。配合执法大队开展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专项检查;协助完成各类现场采样任务;完成实验室分析工作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彭小坡(监测人员):协助监测站站长管理实验室及监测业务工作,主要负责完成监测站资质延续及丙级站能力达标建设。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内审计划完成内审工作,统筹人员监督工作。协助最高管理层搞好管理评审工作。监督第三方完成2024年度生态考核、执法、比对、应急等监测工作,包括方案的制定及采购服务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组织2024年站内持证上岗考核工作;负责接样及样品流转工作。负责大气和水质自动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保障工作。配合州中心站、州大气、水科开展环境空气及水质断面预警溯源,根据污染情况及时编制溯源报告;负责防范人为干扰环境质量检测和数据调度工作,做好巡查记录汇总和上报工作。配合办公室完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各类现场采样采样;完成实验室分析任务,分析项目如下:化学需氧量、氨氮、pH、总磷。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张永海(监测人员):负责监测站办公室工作及平台数据上报。负责监测站监测报告及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办文等文件管理工作;编写监测站管理制度,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搞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数量统计、分区分类摆放及环境卫生;负责生态考核监测、执法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等数据上传;负责县域声环境监测数据汇总及上报;负责实验室设备及耗材采购与出入库登记管理及检验检定工作;负责采样方案的制定工作;完成各类现场采样任务;完成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项目如下: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悬浮物、色度、pH、铜、铅、镉、锌、六价铬、铁、锰、总磷。协助完成监测站资质延续及丙级站能力达标建设;协助完成生态考核资料收集、上传并编制自查报告;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田正权(监测人员):负责监测站设备保管工作。主要负责做好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和期间核查,对标准物质进行核查,危险化学品管理。负责日常采样和分析工作,分析项目如下: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悬浮物、色度、pH值(实验室)、总磷、浊度、铜Cu、铅Pb、镉Cd、锌Zn、六价铬Cr6+、铁Fe、锰Mn。协助完成生态考核资料收集;协助完成监测站资质延续及丙级站能力达标建设;主要负责实验室分析,采样工作。协助龙珍妮同志完成生态股工作。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龙珍妮(监测人员):主要负责生态股工作,负责监测站内审工作;协助完成资质延续及丙级站能力达标建设工作。协助完成各类现场采样任务;完成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项目如下: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悬浮物、色度、锰Mn。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吴春华(监测人员):主要负责大气股工作,负责监测站内审工作;协助完成资质延续及丙级站能力达标建设工作。协助完成各类现场采样任务;完成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项目如下:化学需氧量、六价铬Cr6+。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梁慧(监测站副站长):主要负责环评股及党建工作,负责监测站授权签字工作,需完成持证上岗考试及协助完成实验室分析和采样任务;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贾艳芳(监测人员):主要负责水股工作,负责监测质量监督员工作,需完成持证上岗考试及协助完成实验室分析和采样任务;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1、监测站在编的其他人员,需完成持证上岗考试及协助完成实验室分析和采样任务;完成监测站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监测站人员必须服从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的具体领导,服从监测站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全体监测站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纪律和要求,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全局性、政策性强的工作或决定事项,不搞个人说了算,严禁私下表态、损公肥私、索拿卡要等徇私枉法行为。坚持开展监测监督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严格执行监测站相关工作制度。分析人员严格执行现场采样时,采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有1人持有上岗证。设备保管员及现场采样人员,做好采样设备的出入库登记。领取设备时,仔细检查设备是否能够满足现场采样要求,在采样过程中仪器设备故障,应及时告知设备保管员,对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规范填写采样记录,和签字确认、保存采样照片或视频等相关工作。
(四)全体监测岗位职责分工只是总体原则,在总体原则的指导下,全体监测人员还必须坚持既分工、又合作的具体原则,识大体、顾大局,在人员缺位或遇到突击行动需要人员等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局领导、监测站负责人的统一调配,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由于个人不服从小组负责人、监测站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安排,造成工作不能完成的,交局里另行安排工作。
(五)严格执行局里有关规定。用车(非特殊情况除外)必须报局办审批。未经监测站安排或分管领导同意,擅自出差的,差旅费不予报销。
(六)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因工作不力,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造成工作任务未按期按质完成的,对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七)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前提下,主动搞好与相关部门、队、室协调配合。
(八)完成省、州、县组织的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九)专职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在事业单位评先评优或职称晋级中优先考虑。
四、考核与绩效挂钩办法
对从事环境监测人员的绩效考核采取年底事业单位考核投票制。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二类。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挂钩。评为合格的绩效工资作为奖励资金发给优秀的人员。
湘西州古丈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