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关于印发《2024年湘西古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关于印发《2024年湘西古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7 11:08:06 字体大小:

州环古发〔2024〕6号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关于印发《2024年湘西古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湘西州古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2024年5月24日


关于2024年湘西州古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

为充分调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与环境执法职责,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圆满完成。经集体研究,特制定2024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具体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后督察等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排污者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负责全县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

(四)负责全县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信访、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重点污染源管理,现场检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履行情况。

(六)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受理的举报件、微信平台举报件、上级转办交办件、群众投诉件的查处回复工作。

(七)负责加强与公安机关在环境执法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对涉嫌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

(八)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参与对所管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九)承担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职责分工

  凡(局党组成员、大队负责人):

负责执法大队全面工作,组织安排大队全体人员的工作任务,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主抓执法业务工作;负责配合县里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的调查、立案查处;负责“两法衔接”和环境违法案件审核、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组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负责交叉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和配合协调协调工作;参与现场执法检查和办案;局领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执法检查组: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与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现场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负责实施推进相关专项行动。

邓仕勇(副大队长):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与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现场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负责尾矿库、危险废物、化学品、一般固废与辐射等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玉勇: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与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现场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及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向建华:负责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现场执法检查;参与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及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鲁勇:负责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现场执法检查;参与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等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孔庆林: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巡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田玉文:完成县里抽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办案组: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工作。

向睿(副大队长):牵头负责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恒:负责环境信访、污染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组:负责大队内务、政策法规工作。

张仁峰: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法制培训、生态损害赔偿、"两法衔接"等工作;负责局案审会办公室工作;协助龙恒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黄辐轩:负责大队内务工作。管理"双随机"抽查系统、移动执法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平台,组织实施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工作,负责现场执法检查计划;负责各级违法线索移交的登记、转交办,执法业务督办、数据归总、信息上报、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负责案件系统填报、处罚信息公开等工作;参与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全体执法人员必须服从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的具体领导,服从大队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纪律和要求,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全局性、政策性强的工作或决定事项,不搞个人说了算,严禁私下表态、损公肥私、索拿卡要等徇私枉法行为。坚持执法监督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严格执行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巡查、后督察等工作制度。实施现场检查时,严格落实赋码要求,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现场环境执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有关现场取证、勘查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携带必要的勘验、取证等执法文书及有关材料。在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查询和取证,要向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填写好《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写明违法事实,履行告知制度。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进行立案或提出处理意见,权限内的及时处理,权限外的要及时上报。

(四)规范检查,严格执法。严格落实着装制度,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拍照和摄像,及时录入和公示检查结果,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环境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保整改、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重点信访件环保整改日常监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执法必须制作《现场监察记录》和拍照留痕。

(五)全体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只是总体原则,在总体原则的指导下,全体执法人员还必须坚持既分工、又合作的具体原则,识大体、顾大局,在人员缺位或遇到突击行动需要人员等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局领导、大队负责人的统一调配,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由于个人不服从安排,造成工作不能完成的,交局里另行安排工作。

(六)严格执行局里有关规定。在开展污染源“双随机”监管、信访调处、专项行动、日常监管、立案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时,用车(非特殊情况除外)必须报局办审批。未经大队安排或分管领导同意,擅自出差的,差旅费不予报销。

(七)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必须将《现场监察记录》上传至移动执法系统;因工作不力,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造成工作任务未按期如质完成的,对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八)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前提下,主动搞好与相关部门、站、室协调配合。


湘西州古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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