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2024年8月19日对湖南汉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冶炼渣2万吨结晶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2024年8月19日对湖南汉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冶炼渣2万吨结晶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作者:环评股 发布时间:2024-08-19 14:30:00 字体大小: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2024年8月19日对湖南汉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冶炼渣2万吨结晶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湘西自治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州环发〔2023〕17号)文件精神,湖南汉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冶炼渣2万吨结晶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内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作出的承诺制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4729221

传    真:0743-4729221

通讯地址: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小区

编:416300

20248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湖南汉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冶炼渣2万吨结晶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批复

州环告(古丈)〔2024〕2号

2024年

8月19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汉瑞固废利用项目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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