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排污单位应按年度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5〕18号)要求进行限期清缴,以下7家单位在2015年至2024年期间,存在违规欠缴,具体欠缴情况见附表,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来古丈县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领取《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核定告知单》、到古丈县税务局如数缴清并将完税凭证送至我局,逾期不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2015年至2024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欠缴情况表
联系人:田正权
电话:1346741721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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