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经信发〔2017〕41号
古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提交程序的通知
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提交程序,提高会议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题准备。对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做好事前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拟定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涉及其他部门或股室、执法大队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股室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或股室的意见,力求形成一致意见。经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说明,并列出各方理由,提出主办股室、执法大队的倾向性意见。
二、材料起草。向局会议提交的汇报材料,应做到主题突出,意见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练,篇幅一般不超过1000字,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对有关背景、政策依据,讨论、征求意见的过程,需会议决定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或股室、执法大队不一致的意见)和请求解决的问题等应明确表述,便于会议决策。
三、填表送审。各提交股室、执法大队将汇报材料准备完毕后,应认真填写《古丈县经信局会议议题征集表》。议题名称应准确概括汇报的主要内容或讨论的主要事项,议题协调情况应全面真实,申报缘由包括申报依据应充分清楚,汇报人员应为股室、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经请示由分管领导汇报)。表格填毕后,将汇报材料、附件和有关依据、背景材料附齐,一并送局办公室或会议召集股室。
四、审核把关。局办公室或会议召集股室对提交的《古丈县经信局会议议题征集表》和相关材料要逐项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申报重办。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提出拟办意见,其中对需要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协调的,应提出明确建议。
五、议程编排。经局领导审批同意的会议材料,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或会议召集股室。由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意见和《古丈县经信局会议议题征集表》,适时编排会议议程送审。
六、材料印制。会议材料由相关股室、执法大队送局办公室按规定的格式印制,其校对工作由议题提交股室、执法大队负责,并经校对人签字后方可印制。校对中不得随意更改和增添材料内容,如确需更改和增添的,应再送局相关领导签批同意。会议材料印制完毕后,由办公室及时分送局各位领导提前阅研。
附件:古丈县经信局会议议题征集表
古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17日
附:
古丈县经信局会议议题征集表
年 月 日
议题名称: |
提交股室: |
分管副局长意见: |
会前协调情况: |
涉及股室意见: |
局长意见: |
办公室主任意见: |
需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 |
拟参加股室或人员: |
是否使用多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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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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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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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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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请在会议前两天和附件一起交会议主持或召集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