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
古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古经信发〔2018〕32号
古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大队:
为认真做好我县电子商务工作,扎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经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
古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7日
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项目组织
为确保我县农村电子商务项目顺利实施,按时按质完成
年目标任务,特成立县经信局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小组。由局长向功付担任组长、副局长吴万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和实施2018年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相关事宜。同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县经信局、县电商办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对2018年农村电子商务项目进行验收。
(二)支持方向
1、古丈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
(1)工作程序:由局相关股室会同县电商办根据实际需求拟定完善建设计划报请局里审批后实施。
(2)支持内容:完善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完善平台展示区的建设;其他相关配套服务建设。
(3)建设时间: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4)支持方式:根据建设情况据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村级服务站建设(含州级农村电商综合示范站)
(1)工作程序:申请人填写附件1《古丈县镇、村电子
商务服务站申请表》后,由所在村委会推荐,经所在镇政府初审同意后,到县经信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参建企业(个人)按标准完成村级服务站建设后,向县经信局提交附件3《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及网店验收申请表》和项目资金申报相关资料。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根据建设情况拨付奖励资金。
(2)资金筹措方式及支持内容:以参建企业(个人)
自筹资金为主。在全县40个行政村中,结合所在村人口、农特产业发展等情况择优支持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25个以上、创建州级农村电商综合示范站2个。主要支持店面装修,电脑、电视、展示屏等相关设备购置和物流仓储室整理等方面设施。
(3)建设时限:2018年3月1日起至9月30日前完成。
(4)支持方式: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每个参建的村
级服务站根据验收情况给予奖励,据实支付,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创建州级农村电商综合示范站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开设网店
(1)工作程序:申请人填写附件2《古丈县镇、村电子
商务网站建设申请表》后,向所在村委会推荐,经所在镇政府初审同意后,到县经信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参建企业(个人)按建设标准完成网站建设,并必须缴纳开设网店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向县经信局提交附件3《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及网店验收申请表》和项目资金申报相关资料。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根据建设情况拨付奖励资金。
(2)资金筹措方式和支持内容:以企业(个人)自筹
资金为主。在全县范围内计划支持开设网店20个,主要支持开设淘宝网店。
(3)建设时限:2018年3月1日起至9月30日前完
成。
(4)支持方式: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每个参建的网店按验收情况进行奖励,据实支付,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项目资金的管理与拨付
(一)项目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按“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实行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资金的申报。经过备案的参建企业(个人)项目建设完工后,填写附件3《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及网店验收申请表》并向县经信局、财政局提出支持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三)项目审核与公示。项目启动前由企业(个人)填写附件1《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申请表》、附件2《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申请表》后,由所在村委会推荐,经所在镇政府初审同意后,到县经信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项目完工后,填写附件3《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及网店验收申请表》和项目资金申报相关资料向县经信局提出验收申请。县经信局收到企业申请后,会同县电商办及时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项目验收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对每个项目应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
(四)专项资金的拨付。对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的项目,县财政局会同县经信局根据验收情况按支持标准拨付专项资金。
(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经信局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检查。
三、资金申报相关材料要求
1、镇、村服务站建设申报材料。(1)《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及网店验收申请表》;(2)服务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1张;(3)完工后的村级服务站(内、外)图片不同角度照片4张以上;(4)合法有效投资证明:包括固定资产(如装修材料,电脑、电视、货架)购买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不含土建)。(5)所有材料真实性证明。
2、网店建设申报资料。(1)《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及网店验收申请表》;(2)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1张;(3)已开设网店页面截图4张以上。(4)建站、开设网店使用费用证明(发票、或网上交费截图)。(5)所有材料真实性证明。
附:1《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申请表》
2《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网店建设申请表》
3《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及网店验收申请表》
4《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和网店建设和验收标准》
古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7日
附件1:
古丈县镇、村电商服务站申请表
服务点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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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名 |
|
设点 级别 |
镇级服务点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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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服务点 | |||
地 址 |
县 镇 村 组 | ||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村委会 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初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经信局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古丈县镇、村网店申请表
负责人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
地 址 |
县 镇 村 组 | ||||
拟建网 站 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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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网 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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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村委会 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初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经信局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古丈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及网店验收申请表
负责人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地 址 |
县 镇 村 组 | ||
网 址 |
| ||
项目 完成 情况 及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村委会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经信局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