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丈县生活必需市场供应突发 事件应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古丈县生活必需市场供应突发 事件应急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3 13:05:00 字体大小:


古科工信发〔2023〕19号

  

关于印发古丈县生活必需市场供应突发

事件应急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古丈县生活必需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古丈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717日 

古丈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市场供应稳定。

  2.编制依据

  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湖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327号)、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行政区域范围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可能造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发抢购或商品脱销断档,以致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或各级政府统一部署的亟需处置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

    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针对不同情况,由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等应急准备工作,根据事件分类协同合作,参与指导、协助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

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划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三级重大(Ⅰ级)。

  Ⅲ级市场异常波动:在范围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Ⅱ级市场异常波动:在2个以上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Ⅰ级市场异常波动:在全范围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科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统计局、县气象局负责人为成员。并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部门单位参加。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协调办)设在县科工信局,由县科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事件处置工作需要,由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开展各项应对工作。

  1.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处置行动,研究解决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重大问题,总结部署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协调办职责

负责组织执行县协调领导小组的决策指令,编制实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计划,收集、分析和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报警,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承担县协调办日常工作。

    3.县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科工信局  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加工及运输综合协调;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发布;建立健全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疏通供应渠道;做好肉类、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商品的进口。

    发改 负责储备粮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物价稳定应急工作。

  公安 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工作的治安保障工作

  财政 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交通运输 负责保障应急商品的公路、水路运输畅通。

  农业农村局 负责组织“菜篮子”生产和蔬菜储备,保障“菜篮子”安全供应。

  生健康局 负责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学救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应急生活必需品产品质量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 负责审核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统计局、气象局按照本部门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信息监测

  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信息监测体系,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交流和发布有关监测信息。

  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列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和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应准确、及时填报信息;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在较大范围内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等情况,应立即向县科工信局报告;县科工信局负责检查督促,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情况,对接报和掌握的市场异常波动预警信息,按规定报告人民政府和商务

   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科工信局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和确认。   

  如确认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科工信局应在核实确定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商务局报告。  

  如确认为Ⅰ级或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务局应在核实确定2小时内向州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报告。   

确认发生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后,县科工信局要迅速与应急指挥机构取得联系,按照湖南省预警发布系统预警信息规定,通过预警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预警警报。预警警报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科工信局负责发布。预警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

  第章  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县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Ⅲ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县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信息报送和处理

  县协调领导小组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报告。

  报送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启动应急预案后,县协调要及时收集、处理和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县协调办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和动态信息,为本级协调领导小组和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县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第五章 应急措施

1.应急响应后视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1)信息引导。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2)组织供应链采购。督促本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重点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及时调运配送,保障市场供应。

 (3)开展区域间调剂。协调指挥应急保供重点企业从周边未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当内资源不足时,可向商务部门申请调剂。

 (4)动用储备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级储备商品投放市场,当县级储备商品不足时,再按规定权限协调发改部门、省商务部门动用级或省级储备商品投放市场。

  (5)组织进出口。当国内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6)组织开展应急保障供应。发挥重点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副食品基地企业作用,在当地市场异常波动或失去供应能力时,采取直供直销、临时设点、平价销售等方式开展应急保障供应。

  (7)其他措施:情况紧急时,由协调领导小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品种暂时实行限量限价销售;情况特别严重时,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产品、商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征用,并在应急结束后,会同财政部门给予合理补偿。

  2.封闭管理居民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采取的措施

 (1)提高应急供应能力。在商业网点分布广、服务居民生活水平高的大中型商超物流企业中,筛选出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骨干企业,注意发挥国有企业作用,形成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库。将每日每个重点商品品种的保障数量分解到骨干企业,做好与社区、小区物业的有效对接。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建立各方参加的实时联络机制,根据居民需求缺口随时调度。

 (2)组织货源增加库存。用好用足外源,督促大型农副产品市场从外地积极采运生活物资。加强原有供应链条,争取传统上游商家支持配合,积极开辟新的货源采购地。采取政策措施吸引经销商进场交易,引导更多过境鲜活农产品进入本地市场。挖掘自给潜力,组织蔬菜基地抢播快生蔬菜,鼓励生猪等养殖户增加出栏量。视人口规模情况,按需调增商贸企业库存,必要时申请政策财政资金,扩充应急储备商品数量、品种,确保主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市场供应。

 (3)做好市场实时监测。将骨干保供企业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增加监测频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和工作台账。从供需两头稽核供应真实状况,及时研判,做到信息准确、心中有数、工作主动,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供应网点联系方式。

 (4)多式配送保障需求①组织团购配送,全力保障基本需求。组织保供骨干企业以“蔬菜直通车”方式,对接社区开展团购配送。根据居民预定需求,将蔬菜提前打包分装,在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实现生活必需品“点对点”直供社区。②鼓励电商配送,尽量满足个性化需求。向居民定向发布线上购买指南,组织大中型电商企业开展线上配送保供,最大限度满足居民个性化消费需求。③开展帮扶配送,兜底特殊群体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员购物的服务,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帮助预订、采购和提取生活物资。④开辟移动配送,弥补满足临时需求。在便民设施网点不足的地方,允许连锁商超、蔬菜零售、餐饮等企业以厢式智能便利设施、自动售卖设施、移动餐饮售卖车在特定时段、指定区域销售。

  (5)推出特价、平价商品销售。指导保供骨干企业选择适当品种开展“特价菜”销售活动,及时与供应商做好供需对接,确保供应充裕。通过行业倡议、重点企业公开承诺等,引导大型商超主要电商平台推出平价团购套餐,套餐中主要品种平均零售价格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6)实行“特价蔬菜包”制度。采取政府主导、财政补贴方式,组织大型骨干商超、电商平台等推出低于市场价格的“特价蔬菜包”,动态优化可选品质范围与套餐品质结构。要求各参与企业加强与社区衔接,线上线下同时接单,完成每日分解任务数量。指导各有关企业统一制作“特价蔬菜包”宣传海报,明示品种、数量和价格,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度。

  (7)协调解决运输保障。①解决物资运输接驳问题。必要时,在疫情地区外围合适地点设立中转站,在中转站完成无接触、少接触生活物资交接,防止出现人员交叉感染,尽量避免对返程司机实施隔离措施。②及时解决运输梗阻问题。与有关部门建立“一事一议”快速协调解决机制,及时组织发放保供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自有车辆电子通行证,协调解决外埠生活物资车辆绿色通行问题,随时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赌点。③协调解决运力短缺问题。极端情况下,考虑协调征集其他部门、行业的非专业运输车辆投入短途生活物资配送,快速提升商超与社区间生活必需品运送能力。④协调商贸企业将既有运力科学分配至社区、保供骨干企业,根据需要调度使用。

  (8)解决人员到岗问题。优先安排市场、商超等企业员工,电商平台配送人员、物流公司快递人员完成检测,优先保障上述人员防疫物品配备,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尽快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大中型客用车辆帮助商超企业员工通勤。指导保供企业严格做好防疫措施,增加防护物资配备,确保安全上岗。

  (9)落实应急支撑措施。做好各环节进销存台账登记管理,便于后期及时兑付财政补贴;配合有关部门严格食品安全,指导保供企业每日向社会公开重要商品价格,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信息公开,需要时主动发声,做好保供稳价政策解读,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居民关切,稳定社会。

第六章 应急结束

  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协调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协调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事后重建,努力恢复正常经营。

第七章 应急保障

  1.物资保障

  协调领导小组应将粮食、食用油、食盐、猪肉、蔬菜、鲜蛋、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等商品作为重点监控产品,确定相应的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完善以批发、零售企业为主体的应急设施、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投放网络建设。   

  政府直接调控的副食品基地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公益性批发市场应保留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周转储备。

  2.经费保障

  协调领导小组应协调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好县范围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生的各项费用。

  3.其他保障

  协调领导小组要在县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理工作,并加强对应急调控网络企业和应急食品卫生质量的监管,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应急调控企业保障市场稳定的作用。

第八章  附  则

  1.本预案应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补充。   

  2.本预案由古丈科工信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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