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古丈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古丈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31 08:25:00 字体大小:

古丈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系列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总要求,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和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有效推进了我农业依法行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古丈县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繁荣。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农业实际,就农业法治建设的目标、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制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2年)》,以农业局党名义下发全局执行。制定下发《“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2021年农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党局集体学法计划》等文件,并抓好落实。

    2.积极开展农业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围绕农业农村供给侧改革,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立法调研工作,及时提出立法意见建议。开展了政府规章《古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专家论证、起草和送审等工作。积极协调《古丈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已列入人大2021-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制定了《2021年古丈县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立法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

   3.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了《古丈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全年制定规范性文件4个,对《古丈县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5件上报政府办公厅发文和政府常务会议题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初审。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研究和“三统一”等制度,依法应当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定期清理制度,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53件,其中,继续有效14件,失效4件。

  4.推进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衔接落实国家和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更新审批事项目录。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件.其中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3件,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1件,农业植物产地调运检疫52件。办结率达100%,办件电子即时评价群众满意率100%。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古丈县农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一单两库一细则”,坚持依法监管,各负其责,公正高效,实行“阳光执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科学规范的责任追溯、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大力推进涉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法违规者依法惩处,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

    6.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在政策扶持、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授予荣誉称号等行政决策领域和环节,建立使用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

    7.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立法立规、行政应诉、案件审理、项目合同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会同法律顾问审查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12件,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等30多次。

    8.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重点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建设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健全涉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1.提高法治观念和意识。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制发《“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2021年农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党局集体学法计划》等文件,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局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开展“学法日”活动。增加法治教育在各类培训中的比重,举办了《安全生产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专题辅导讲座培训7次。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古丈县干部网络学院法律知识考网上试,全部合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网上考试,全部合格。

    2.加强农业普法宣传。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青岛农业信息网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和“12316”信息发布平台,扩大农业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了《古丈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和《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县委书记杨彦芳亲自撰文《乡村振兴茶旅业,精准扶贫见效益》,副县长周大钊撰文《推进农业特色,抓住“五个”着力》,县农业农村局长姚伟撰文《稳步推进“两叶一果”发展古丈特色产业》发表在省级《湖南农业》期刊杂志。为重推守法用法茶旅休闲农业特点产业找准思路.

    (三)进行执法力量整合,全面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1.落实执法支队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实现了编制整体划转到位、人员集中办公到位、岗位职责明确到位、健全完善机制到位。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古丈县农业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制定完善了《古丈县农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古丈县农业局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规定》《古丈县农业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规定》《古丈县农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等四个规定、办法,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公开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政治素质培养、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考核制度,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4.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严格亮证制度,明确执法步骤,健全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落实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严格重大、疑难案件听证和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发布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处罚力度与违法情节和损害程度相适应。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执法文书、执法平台、音视频执法设备等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各个执法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强化执法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一对一反馈。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6.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整合和加大执法投入,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四)加大执法力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亮点纷呈

   1.“砺剑护农”系列行动成效显著。根据不同时期的执法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韭菜、茶叶基地和大白菜制种基地整治,农药大检查、鼠药和卫生杀虫剂、玉米种子包衣用药执法检查,农资打假和每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等“砺剑护农”十大专项活动。古丈县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车辆20车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41家,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种植大户12家,农资市场和农村大集44场次,累计收缴假劣农资2余吨,其中禁限用农药700多公斤。为有力有序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湘农发〔2020〕157号)和国务院“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2.加大案件查办和投诉举报调处力度。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古丈县查办违法案件2起,罚没款1万元,单案罚款额最高0.5万元;下达《督办通知书》2份。二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公安部门分别收缴假农药2吨,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三是强化协作办案。充分树立协作意识,加强与省内执法机构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四是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既严厉惩罚坑农害农者,又为农民协调争取赔偿款。古丈县受理举报投诉7起,受理与处结率100%,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3.完善农药监管和信息追溯体系。一是大力宣传新《农药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古丈县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定》,组织了农药大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药行为。二是加强农药监管平台建设,将农药经营告知、进销货记录、产品打码和售后去向、双低补贴等数据有机整合,实现了全程可追溯的无缝监管。 省市农药执法部门专门来考察学习农药监管平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农业部政法司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领导也给予高度评价。

    4.加大农资和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以黑名单和问题产品为主要抽检对象,抽取样品1250个。落实“检打联动”制度,今年执法监督抽检中,有2家企业违规使用甲拌磷、毒死蜱等禁限用农药,按照检打联动办法要求,24小时内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罚款0.5万元,全部顶格处罚。

    5.全面提升动物检疫监管水平。以“蓝盾护牧”为主线,积极探索全域、全链条执法监管模式,组织古丈县开展畜禽养殖、“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动物诊疗废水、检疫证章标识、禽蛋药残超标等专项执法。一是启动“定点+临栏”产地检疫新模式,规范检疫程序,实现检疫监管覆盖面100%。2021年,古丈县产地检疫生猪1790头、牛羊170头、禽5100只次,检疫数量分别同比增长35%、41%、13%。二是落实屠宰检验检疫同步制度,严把屠宰厂六道检疫关口,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畜产品全程可追溯。古丈县4处生猪屠宰企业关闭1处,生猪屠宰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三是加强调运监管,落实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规定,严把“调运前审批、调运中监管、落地隔离”三道关,查办逃避检疫案件7起,有力保障动物卫生和疫病防控安全。

    二、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开展重点农地非农化领域立法调研工作.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针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问题开展立法调研,为制修订农业地方法规规章做好储备,并科学合理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二是牵头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出台政府规章《古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三是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古丈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调研,为人大修改该《条例》做好论证工作。

    (二)深入推进农业普法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古丈县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农业法》、《种子法》、《农技推广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治农的自觉性。二是结合新型经营主体的特点,选择他们希望了解和掌握的法律内容,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引导其知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从而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广大农民学法用法、诚实守信。三是围绕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普法教育。利用“3.15”消费者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农业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一切有利时机,采取宣传与培训相结合、宣传与科技下乡相结合、宣传与市场监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编制宣传材料,送法下乡,发放法律知识明白纸,开展镇村现场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自觉性,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好地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评查促执法行为规范。三是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古丈县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权力的运行。

    (四)抓好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加强对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突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审批服务工作的全天候、高效率、零障碍,以规范严谨有序的工作状态服务群众。做到办件内容、办件数量、办件时间和办件时效四清晰。办结率达100%。办件电子即时评价群众满意率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坚持学习教育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建立“三个一”制度。以“三个一”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展每周一学、 每月一讲、每季一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以老带新等方式,系统学习农业、畜牧、农机等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打造善于学习、干事创业、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奋发有为的执法干部队伍。

    (六)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做到“四个100%”、“三个必查”。在打击重点上,要对那些政府高度关注、群众非常关心、违法分子普遍担心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发挥震慑作用。在查办数量上,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2021年全系统查办一般程序案件要保持5起以上。在办案质量上,确保违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教育与惩处并重,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发动群众投诉举报,确保有诉必理,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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