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及主管业务部门拟定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险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指导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和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履行定点服务协议情况,监督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查审核,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古丈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按,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古丈县医疗保障局设四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股)、财务审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稽查股(医保基金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古丈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共核定行政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古丈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参公编制36人。古丈县医疗保障局实有干部职工35人,其中在职34人,退休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45万元。其中,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23万元、医疗救助249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74万元。
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9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40万元,是指⑴、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⑵、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县配套、特殊人群医疗、低保和残疾一、二类参保财政补助和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目标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会议费、宣传费、培训费、网络维护费、大病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配套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工作经费
2020年我局业务活动费用预算31万元。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按照2016年3月古丈县财政局转发的《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州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古财行【2016】2号)文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9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5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有公务用车0辆;通用设备57台(套),专用设备2台(套),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5套。2020年拟新增通用设备0台(套),办公家具0台(套)。
4、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业务活动费用:是指各股室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20年度古丈县医疗保障局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表(无)
15、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表(无)
16、三公经费预算表
17、经费拨款支出情况表
18、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