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30 14:50:00 字体大小:

2023年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承担省对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和中央在县有关单位省对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州对县绩效评估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部、州级表彰奖励制度和拟定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人数38人。内设股室18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职工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考核表彰奖励股(民生实施考核办公室)、古丈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古丈县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中心、古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古丈县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古丈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古丈县就业服务中心; 3、古丈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4、古丈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5、古丈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 6、古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3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就业资金的投入,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的投入,保障民生。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35.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4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委县政府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35.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44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32.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3.0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8.8万元,主要用于转移就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等方面;劳动保障监察支出18.8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等方面;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5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8.69万元,主要是本着保基本、保民生的原则大力压缩“三公”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3.97万元,拟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社会保险监督、促进就业、维护农民工权益等相关业务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3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38万元,项目支出103.0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古丈县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23年预算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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