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7 14:40:00 字体大小:

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要求,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的基本情况

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县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就业局势保持稳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统筹衔接不断加强,待遇水平稳步增长。人才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人事考试安全运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发展的环境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要立足国情县情,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深刻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开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十三五”时期,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有待加强,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县、创新驱动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影响中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

三、发展的目标定位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有突破、三年大变样”的目标任务,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发展的重点任务

第一节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就业6千人以上,就业创业培训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发展家族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节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人才回引”工程,为返乡创业提供便利。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加强创业孵化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

第四节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第五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国各地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形成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政府、协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六节  强化职业培训

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厅、市局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实行免费职业培训。在“十四五”期间,力争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到2025年,我县技能人才达到3000以上技能劳动者达到1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0人以上,重点扶植1-2所民办培训机构。

第七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鼓励积极参保、持续参保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积极做好基础养老金统筹工作。做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实施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现“先保后征”的原则,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伤人员工伤保险政策,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结构和标准,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第八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相关工作。拓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第九节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贯彻落实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特点的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修改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 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域间有序自由流动;提高基层人才收入保障水平,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和欠发达地区流动

第十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泰山学者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继续做好“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落实完善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贯彻落实省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工作措施,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政策措施。到 “十四五”末,争取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200以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1:41:48。

第十一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和发展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加快推进技工院校转型发展,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开展全方位合作交流。做大做强“金蓝领”培训项目,积极实施品牌培训带动战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完善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统一鉴定和评审制度,逐步推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建立岗位使用制度。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第十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按照省厅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逐渐形成重点突出、配套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组织竞聘上岗,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落实省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使用。落实省制定的公立医院等创新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第十三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省制定的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规范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缩小工资水平差距。

第十四节  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合理调控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津贴水平。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工资试点调查工作,探索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乡镇(办事处)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第十六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

第十七节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层级职责。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的作用,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第十八节  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对全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分类施策,集中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每户转移就业或就近就地就业1人;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愿培尽培”。以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努力实现贫困人口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强化人事人才支撑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完善“三严三实”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各项学员教育管理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对照“四个意识”、紧盯“三大问题”,深入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确保规划落实提供根本保证。

    二是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中小微企业活动。

    三是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伤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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