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58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和评估考核。
(一)完善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拓宽公开渠道。为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手汇报以及街道公示栏,将与人社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考试通知等公开、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4年,我局网络信息检索、安排专人管理维护,及时在县政务网、县新闻网发布信息,涉及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及公开招聘方面的内容,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及政策栏目的更新,网站开通以来,我局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最新政策、公告、通知、公开招聘、工作动态等信息共计50余条,较好地为群众提供各类有效的信息。
(二)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手机报以及街道公示栏和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等。
三、回应解读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未接到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未接到举报和投诉。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岗位责任。我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我局每季召开1次政府信息公开会议。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建设滞后及时信息公开较难;二是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