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人社局 作者:古丈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9-08 09:55:00 字体大小:

湘人社函〔2021〕141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高校、省属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开展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扎根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某学科的带头人。

6.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7.长期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为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作出突出贡献。

8. 在其他行业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外国专家选拔条件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者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等以上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得到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者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省内外同类职业(工种)中有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者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国家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奖项,为我省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数量及范围

(一)选拔数量

2021年选拔省政府津贴专家10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类80名(含外国专家1名),高技能人才类20名(见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类和高技能人才类推荐指标不得混用,不得超额推荐,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专业技术人才类推荐分为单列指标和非单列指标两种推荐形式。单列指标40名,推荐单位包括:各市州、相关产业人才计划主管部门、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基础科学研究依托的双一流高校、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和重点人才群体主管部门。单列指标推荐人选为等额推荐人选,无“一票否决”事项,不进行第二轮择优选拔,直接评议通过。

各市州须推荐1名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作出突出贡献人员(注明),含各类柔性引入的专技人员。省直管县可直接推荐申报,也可由市州推荐。

(二)选拔范围

1. 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原则,从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一线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2.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3. 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前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为激励广大技术技能人才建功立业,扩大遴选面,形成梯次递进的人才培养体系,今年入选省政府津贴人选,下一年度不得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

4.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选拔。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各市州(省直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高校、省属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选拔工作。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专家评议由各市州(省直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高校、省属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组织。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三)对拟上报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在本地区或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各市州(省直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高校、省属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根据选拔条件、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以及推荐指标数,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报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州政府或者本部门单位领导核准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驻湘军队系统、外国专家的选拔工作,由省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外国专家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根据选拔条件和推荐指标数组织实施,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对不符合选拔条件者,取消其入选资格,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并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政府批准。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综合报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投票表、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以市州(省直管市、县)政府、省直单位(有关高校、省属企业),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中央在湘单位名义报我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2.《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用word格式,表格可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下载,网址为http://rst.hunan.gov.cn),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胶装成册。

3.《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见附件3,用Excel格式),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专业领域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4.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高级技师证、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市州(省直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等有关单位审核附件材料原件后,在附件材料首页由审核人签名盖审核部门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二)时间要求

请各地区、部门、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材料分类整理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涛,0731-84900076;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尔宁,0731-84900041。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综合楼806室、913室。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重要措施来抓好落实。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好推荐选拔工作,申报材料需如实填报,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推荐选拔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开选拔范围、条件、程序,公示推荐人选名单。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1年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指标分配表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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