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古丈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9 10:00:41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古丈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丈县古阳镇小古丈坪沿河南路201号;邮编:416300;电话:0743-472264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压紧压实信息公开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法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等逐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严格做好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严谨性。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备案、清理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从行政权力运行、全民普法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亮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古丈融媒、红网时刻、新湖南等多平台发布信息宣传,今年以来各级媒体刊载正面宣传信息均未出现涉政治类、“三化”问题等严重错误信息。

(五)监督保障。依法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绩效考评体系。同时,我局加强对各股室的日常指导监督,强化学习培训,积极调动全局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基本达到相关工作要求,但距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进步空间。一是工作创新能力不足,高质量的政务信息较少。二是政策解读、图解等数量较少,对群众了解、熟悉、参与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不足,对于实现全面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的目标仍需努力。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挖掘司法行政系统特色信息,丰富信息的种类和形式,用好各类平台资源。同时,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通过图文图表、漫画、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发布依法治县、行政执法、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信息,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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