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古丈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全年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2次,组织行政执法卷宗评查2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组织机关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1次,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政府合同18份,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2件,办结42件。
(二)致力群众需求导向,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着力强化法律队伍建设,2023年新成立律师事务所1家,现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2家,法律服务所1家。全县112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提供各类法律咨询4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6件,挽回农民工工资150余万元,做到应援尽援,实现应援优援,办理公证案件157件。
(三)构建多元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新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新举措。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8起,调处成功1104起,成功率达到97.8%,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6.12万元。
(四)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牵头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0余场次,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384人,创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组织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通过率达100%。
(五)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构建社会和谐屏障。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缓刑人员)管控,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矫正小组+社区+司法所+派出所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依法对违反规定的矫正对象,先后给予训诫处分24人次、警告处分4人次。全年受理调查评估案件30件,接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65人,完成远程探视22次;2023年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考核排位居全州、全省前列,全年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基层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群众多元化的法治新需求未能完全满足,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治需求更加多样化,需要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现代化,积极回应群众对多元化司法服务的期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开展政治学习、党史学习、业务学习和警示教育,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为推进法治古丈建设提供高素质人才队伍保障。
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县工作,全面提升法治古丈建设质量,高位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干部学法考法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机制,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咨询、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等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优化法律服务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四是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创新普法方式、着力推进普法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普法质效,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创造坚实的法治基础。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指导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人群管理,建立健全“审矫对接”“检矫对接”“警矫对接”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法治教育和帮扶转化相结合,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案(事)件,着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七是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助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多元解纷调处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强化诉源治理,坚持处早处小,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是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人、财、物的需求保障,推动基层司法所阵地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规范化。确保2024年实现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覆盖,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平安古丈,法治古丈,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司法行政新贡献!
古丈县司法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