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负责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以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
2、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干部职工待遇保障发放,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配发和国有资产安全管理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