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结合州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审计为重点,以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为抓手,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改革、安全、反腐、绩效”的审计理念,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产业转型、城镇提质、环境优化,为全面实现“四个古丈”建设目标,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的精准扶贫“十项工程”、“五个一批”工作,时刻关注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改革,在确保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等重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本级财政、经济责任、政府投资、民生保障等项目计划。注重审计资源整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有序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政令畅通,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加强审计深度。结合古丈地方实际,关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各领域重大改革推进和资源环境保护、重点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经济运行安全、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与作风建设等情况;提高大局意识,转变财务收支审计模式,强化问题导向,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促进深化改革,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三)坚持整合资源,实现审计全覆盖。优化配置好全县审计资源,通过加强各股室技术力量和各项目业务数据的有机整合,分年度实现对重点部门审计监督全覆盖;管理使用好社会中介机构,完善中介遴选、项目跟踪复核相关机制,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防范审计风险。
(四)坚持成果导向,提升审计层次。加强对具体问题地总结提炼,抓住倾向性、敏感性问题,为加强各项管理、弥补制度缺陷、化解社会矛盾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建立健全审计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具体安排
(一)财政审计。
审计重点检查营改增后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财政收支结构与运行质量分析;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源管理情况;专项资金整合及使用情况,重点延伸审计环保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及专项资金绩效等。延伸审计县民政局、发改局等2个重点部门的“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由财政金融社保审计股牵头。各相关业务股室统一参加,负责对县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发改局等4家县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
县级预算执行审计2017年3月初开始实施,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年底前出具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红石林镇政府等5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单位)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责任以及在履职过程中守纪守法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党和国家、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推进、履行重大决策、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各业务股室参加,经责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项目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所有经责项目分批实施,从5月初开始,12月底前提交所有审计报告。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以“把握总体、揭露问题、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关注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揭示项目在投资控制、现场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重大管理隐患、损失浪费和违纪违法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建议,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适时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审计,加强对中介机构结算审计进度、质量等情况跟踪检查。
同时,按照州审计局要求,开展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工程跟踪审计,参照本年度投资项目审计关注重点,按季度向州审计局提交跟踪审计报告。
(四)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
1.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以推动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等安居工程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促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健全完善,规范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促进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以资金运行为主线,摸清安居工程总体情况,重点关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使用、资金供应和管理使用等3个方面,重点揭露重大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损失浪费、风险隐患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由州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上审下”模式组织,抽调人员配合实施。
2016年12月开始实施。
2.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
按照“摸清底数,反映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的总体思路,摸清我县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化情况,反映政府性债务举借、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揭示债务风险隐患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变化情况;审查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地方政府性还债情况及偿债能力;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由州审计局牵头,安排本单位审计人员实施项目。
2017年5月中旬开始实施,6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7月初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3.扶贫专项检查。
围绕中央、省、州精准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以完善机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精准扶贫实施效果等方面。
由州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抽调人员参与项目实施。
2017年9月初启动实施,10月上旬完成现场检查。
4.环保专项资金审计
以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情况,有无挤占、截留、挪用和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问题;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有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计划和方案实施,工程建设中有无重大损失浪费及质量隐患。资金是否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改变资金用途;工程项目预决算是否真实,有无资金结余、高估冒算、虚列支出、挥霍浪费等问题。
环保专项资金审计3月底开始实施,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组负责组织实施,纳入同级审范畴。
2017年3月初开始实施,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向州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各股室、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计现场结束后需要继续核查重大问题线索的,要报经项目牵头领导审核同意,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局务会讨论并由局长审批。业务股室应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审计,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加强过程控制。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由审计组长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分管负责人要全过程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在责任划分、项目模式选择、成本控制、方案审定、审理管控、结果考核等关键点发力,提高审计质量,优化审计成果。
(三)坚持聚焦重点。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与项目实施方案要以“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重点,集中力量对重大问题、重点事项、关键环节查深查透,尤其是要严肃查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四)坚持“三个区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判断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审慎地作出结论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鼓励创新、坚持鼓励改革,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自觉把“三个区分”落到实处。
(五)树立创新理念。要把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结合起来,在行使审计监督权力的同时体现出服务的本质特色,以服务供给反映审计的创新作为。要拓宽工作思路,在做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面向宏观,立足于微观分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决策服务,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阔的领域发挥审计的作用。要树立整体意识,整合和开发现有审计资源,发挥各种积极因素,形成新的审计优势。
古丈县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时间安排 |
1 | 财政审计 | 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 4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
2 | 经济责任 审计 |
李清江同志任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 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经责项目现场审计,12月1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
3 | 刘平同志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 ||
4 | 龙利云同志任森林公安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 ||
5 | 鲁俊青同志任红石林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 ||
6 | 向功富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 ||
7 | 固定资产 投资审计 |
古丈县罗依溪溶田湾移民避险安置点廉租房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 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
8 | 古丈县城南棚户区改造立体停车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 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 |
9 | 古丈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 12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 |
10 | 古丈县第一完全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 12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 |
11 | 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工程跟踪审计 | 从第二季度起按季向州局投资科和投资中心提交审计报告。 | |
12 | 上级统一组织项目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 2017年2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 |
13 | 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 | 2017年5月至7月初,提交审计报告。 | |
14 | 扶贫专项检查 | 2017年9月初至10月上旬,配合州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 | |
15 | 环保专项资金审计 | 2017年3月初至5月底,向州局提交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