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1 10:45:00 字体大小:

古市监发〔2021〕53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湖南省以及湘西州委州政府和古丈县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应急处理处置工作,在古丈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建立健全应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扰乱市场秩序稳定的突发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古丈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理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突发情况。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古丈县市场监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处置主体责任。
    3.统一指挥,反应迅速。成立古丈县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和应对出现疫情后的处置工作。
    4.科学应对,群防群控。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精准施策、科学应对、处置果断,形成股所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把握主动,正确引导。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准确、客观提供疫情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组织机构
   
成立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田志林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祖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  春  党组成员、综和执法局副局长
            张太帆  党组成员、综和执法局副局长

           向  嵘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  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玮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成员:各股、室、队、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物价监控组、食品监管组、药械监管组、特种设备保障组、投诉举报组、物资保障和质量监管组组共八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太帆
    组  员:局办公室,食品股,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材料、数据、信息、宣传报道;加强本单位内部的疫情防控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祖旺
    组员:办公室,财务股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预算、开支、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以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医疗物质的储备;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价监控组
   
组长:向春,张太帆
    成员:执法大队价监组,各所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价格监督,杜绝借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食品监管组
   
组长:张太帆
    成员:食品监管股,各所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熟食、肉类等食品安全,发现加工经营来历不明的肉类,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及时移送查处;加强冷链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流通的冷链食品日常抽检,加大对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执行健康状况检查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洁消毒制度;加强网络订餐饮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负责加强疫情期间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对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监管,对出售、贩卖、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查处,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药械监管组
   
组长:向嵘
    成员:药械股,各所
    工作职责: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购买人员(医保卡购药的除外)的监测,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共享给县防控办;负责加强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监管,确保防护用品质量安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组
   
组长:张太帆
    成员:特设股,各所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投诉举报调解和广告监管组
   
组长:刘伟
    成员:消保股、网监股,各所
    工作职责:积极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受理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投诉举报;加强疫情期间的广告监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物资保障和质量监管组
   
组长:熊飞
    成员:质量股,各所
    工作职责:保障市场物资供应,监管市场物资和防护用品质量。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响应
   
根据省、州、县的疫情响应级别,响应启动市场监管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凡应急响应启动,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六、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具体步骤及要求
   
食品股抓好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管里,各市场监管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分工,按照“人物同防”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冷链食品的防控,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落实防控措施,快速完成启动、核查、控制、处置、反馈等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环、不留一患。
   
(一)第一时间启动
   
市场监管所接到上级指令、或镇通报,发现或获知辖区进口冷链食品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或接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通知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局报告,县局接到报告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县卫健局,并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二)第一时间核查
   
调查问题食品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生产加工、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及时对问题样品流向进行追查。问题样品来源去向涉及本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直接通报所在市场监管局,并上报湘西州市场监管局;涉及省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上报至湘西州市场监管局,湘西州局再上报省局(省局负责通报);涉及其他的,上报古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第一时间控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古丈县疫情应急预案,配合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第一时间处置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股和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第一时间开展涉及食品的溯源工作,追踪来源及去向;及时落实风险排查和管控措施;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及其包装物,要积极配合负责处置部门处理;配合卫健局等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及其它可能接触的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第一时间反馈
   
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敏感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将应急处置情况报送古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并上报湘西州市场监管局,处置过程中的新情况也要及时上报。
   
七、加强农贸市场监管

    各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家禽经营者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农贸市场、家禽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工作,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家禽不准销售。对不按《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对市场开办方的督促指导,动员市场开办方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确保市场内不发生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督促市场开办方定时做好市场清洁消毒工作。发动市场开办方开展经营场所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清洁消毒措施,清除病媒孳生地。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管理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同时,督促活禽经营户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八、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增强工作敏锐性,加强应急值班,畅通值班电话和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办理群众举报信息,及时收集和报送紧急工作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虚报,一旦发生市场监管领域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紧急情况,要稳妥有效处置,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监管不力、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造成影响恶劣的市场领域突发事件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九、 部门内部防控
   
全局干部职工为义务报告人。凡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症状及流行病学史等怀疑为新冠的病人,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干部职工外出返回登记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新冠肺炎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做好个人防护、有病及时就医。
   
十、强化组织保障
   
全体党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组织纪律保障。
   
十一、 责任追究
   
对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甚至人员死亡的,依照有关党规法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其它
   
各工作组人员如因工作岗位变动自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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