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六·一”“三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六·一”“三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30 17:01:39 字体大小: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六·一”“三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6.1”国际儿童节及高考、中考、会考(以下简称“三考”)来临之际,为了确保“三考”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2022年“6.1”国际儿童节及“三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泽民 

副组长:张祖旺、张太帆、熊飞、尹雄刚、邓波

成  员:刘朝华、张荣超、石飞、张明忠、向青松、贾昆鹏、罗莎、王俊、戴亚军、何宝林、姚丽萍及其他各镇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股,刘朝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资料收集汇总等工作。组建食品、药械化、产品质量、网监广告等工作组,局所联动分头检查。各镇所按照此方案,开展辖区内各校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围绕学校(含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学习用具、网络环境、校外培训广告、药品、玩具、考试电子产品和作弊器材等主要行业,集中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考生驻点宾馆酒店的食品与特种设备安全、校医务室及学校周边疫情防控相关防护药品用品等监管,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确保高考、中考、会考顺利进行。

(一)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商的风险管控,加强考前、考中食材配送的动态监管。(食品监督股牵头负责,古阳监管所配合)

(二)严查生产经营违规电子产品和作弊器材违法行为。

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科工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全面检查考点周边各类电子产品市场,对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3C认证的电子产品,以及销售不合格学习用具、低俗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商贩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规行为。会同教体、公安、电信等部门切实做好考点周边无线电监测、监听。(产品质量股牵头负责,古阳监管所配合)

(三)严查涉招涉考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开展校园周边、涉招涉考网站、校外培训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检查,重点排查网站、微博、校园小广告等发布培训或助考信息,依法严厉打击涉招涉考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网监股牵头负责,古阳监管所配合)

(四)严查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对学校医务室、校园周边卫生室及药品经营单位全面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口罩等防护用品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对涉嫌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严肃追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牵头负责,古阳监管所配合)

(五)严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开展涉考宾馆酒店、超市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梯维保情况,确保不发生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特设股牵头负责,古阳监管所配合)

三、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整治。2022年5月25日6月15日。各工作组提前介入对考点内食堂、医务室、驻点宾馆酒店及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学生用品等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检查,认真排查各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相关餐饮食品服务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律责任,对检查出的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驻场监督。2022年6月4日至高考、中考、会考结束。食品股派员对“三考”考点单位(古丈一中、初中部)实行驻场督查,对考试期间发生的特殊情况及整改不彻底、不合格的单位及时向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高考安全保障领导小组报告,统一进行集中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驻场监督。一是对供餐单位提供的每餐食谱进行安全审查,强化后厨管理,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二是严禁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严禁外购散装可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凉菜等高危食品;三是监督食品留样;四是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供餐单位餐具、工用具等应及时清洗消毒,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口罩等,督促各环节责任人认真履职,搞好食品安全。

(二)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要按照古丈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各项应急预案要求,熟悉处置流程,开展处置工作。

(三)强化责任。各工作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不得早退、迟到。要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信息报送。专项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于6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图片、视频等资料汇总,填报《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表》上报至工作办公室。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