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古丈县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省、州、县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守住全县不发生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事故的底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监管责任。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对有关问题加强研究、妥善解决,对相关工作及时调度、积极推进,确保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有人抓、有措施、有动力。
(二)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检查、执法、宣传、培训、约谈、通报、联合惩戒等措施,督促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入主动抓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建立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层层分解责任等制度,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推动地方重视属地责任。主动与县委政府汇报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工作,请求支持有关事项,争取食品安全工作等重点事项上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在县委政府的组织协调下,与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同各镇政府对接,推进各镇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整治。加强食品加工企业(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整治,强化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质量体系。(牵头股室:食品监管股)
(二)加强食品流通领域安全整治。开展春季、秋季、“三考”期间学校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护苗”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推进食品安全规范化和“明厨亮灶”建设,强化进口大宗食品索证索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牵头股室:食品监管股)
(三)加强特殊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食盐质量安全整治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三项行动,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特殊医药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色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企业情况,强化监管,确保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牵头股室:食品监管股)
(四)加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安全整治。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药店“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突出问题。对特殊药品、疫苗、专管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生物制品、冷藏药品等高风险品种加强安全监管。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网络销售药品以及药品使用环节加强监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牵头股室:药械监管股)
(五)加强医疗器械安全整治。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安全整治,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牵头股室:药械监管股)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排查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对行业压力容器、电站锅炉范围管道、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落实"一单四制"隐患管理制度,开展特种设备“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进气瓶充装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牵头股室:特种设备监察股)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整治。
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汽车产品、取暖器、电动车等涉及安全生产的假冒伪劣生产经营行为。对重点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防爆电器加强安全监管,对农资、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学生服及纤维制品、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整治,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牵头股室:产品质量管理股)
(八)开展交通顽瘴痼疾问题整治。对机动车、变型拖拉机及电动自行车等3类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经销门店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及非标车辆行为,依法打击失信企业,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的黑工厂、黑窝点。(牵头股室:产品质量管理股)
三、抓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一)消除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系统。
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办理证照。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系统,依法公示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推动建立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信用约束联动机制。(牵头股室:信用监督管理股)
(二)严把安全生产事项登记关。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吊销营业执照。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牵头单位:企业注册股)
(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按照 "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要求开展计划执法,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通过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股、各职能股室及市场监管所)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等“五进”活动。(牵头单位:特种设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