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公共文化服务股(艺术股、文物管理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 联系方式:0743-4727505
- 负责人:粟吟春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古丈县古阳镇茶城南路50号古丈县人民法院三楼309
公共文化服务股(艺术股、文物管理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主要职能
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拟订全县文学、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美术、书法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检查、监督、执行有关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布局进行宏观调控,指导全县专业文艺创作、生产、演出、理论研究等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特色的文艺院团,指导专业剧团业务建设。督办“送戏下乡”工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组织艺术产品的攻关、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艺精品创作。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业务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活动,抓好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
统筹管理全县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工作。承办文物保护工程相关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管理全县考古工作和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调查探及抢救性发掘工作,组织州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文物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工作。管理全县流散文物和文物市场,抢救、征集社会文物,组织文物数字化展示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管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论证、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和红色旅游发展工作。
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遭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组织实施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