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2023年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为加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原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加强绩效管理,全面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评价组织
绩效评价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审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听取绩效评价工作汇报,协调绩效评价工作重大问题,向基层医疗机构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具体绩效评价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承担。
二、评价对象
(一)县直公卫专业指导机构。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中医院。
(二)基层医疗机构。
全县7所建制卫生院和8所非建制卫生院。
三、评价方式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监测、质量评审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一) 日常监测。
采取信息化技术进行项目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根据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监测工作安排,对基层医疗机构项目进展进行日常监测。
(二) 半年评价。
原则上不再组队开展现场评价,主要采取电话调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资料审核、基于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开展网络评价等进行半年评价。对半年评价时发现问题较为突出、难以给出评价结论的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入户暗访”评价环节。
四、评价内容
(一)县直公卫专业指导机构。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等四个方面(组织管理包括技术指导开展情况、业务培训情况等;资金管理包括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执行包括年度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效果主要指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指标见附件1)。
(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织织管理包括高血压医防融合体制机制建设、人员在线学习考试、问题整改、信息报送、以家庭为单位档案归类管理、档案向个人开放等;资金管理包括资金拨付及时足额情况;项目执行包括年度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效果包括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指标见附件2)。
五、评价等次
(一)县直公卫专业指导机构。根据评价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较差"。
(二)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进行排名。
六、评价结果运用
(一)发文通报情况。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通报,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进行资金奖扣。根据财社〔2019〕113号文件精神,以各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将项目经费总额5%单列作为绩效因素分配资金,统筹进行资金奖扣。一是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进行资金奖扣。即对全县项目绩效评价年终“排倒数一、二、三名”的卫生院,分别按照3万、2万、1万的标准扣减项目经费。扣减资金奖励给排名前三名的卫生院。二是根据单列项目绩点完成情况进行资金奖扣。即将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项目绩点完成及质量情况与其相应人均成本价格挂钩,统筹对未完成任务机构进行资金扣减、对先进卫生院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