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古丈县安监系统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州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重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为主线,打好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安全监管执法和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三大攻坚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打非治违”,狠抓隐患排查,强化风险管控,推动专项整治,开展教育教化,夯实基层基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实现“一杜绝、双下降”目标,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有效范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实现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着力控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1.制定出台《中共古丈县委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办法》。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纳入县委深改组的重点工作计划。围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法规、防控、保障“五大体系”,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责任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把具体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行文下发。
责任股室:综合协调股牵头,各业务股室和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0月底。
2.积极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出台《古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完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积极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和应急救援机构体制改革。
责任股室:法规股、政工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3.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业技术服务推向市场,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制度,通过政府向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购买地下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体检、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技术服务,着力解决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技术水平欠缺和安全培训无法开展等问题。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
责任股室:综合协调股牵头,各有关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二)继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
1.细化活动方案。紧扣省、州工作方案,细化我县活动方案,广泛动员,认真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类企业及投资主体严格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
责任股室:综合协调股,各有关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3月底。
2.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销号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改、自报工作,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全面掌握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和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
3.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牢牢抓住“法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少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着力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厂(矿)长、经理参加省、州举办的培训班。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高危行业要全面开展班组长、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教育,力争培训率达100%,有效增强企业员工自我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和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完成时间:12月底。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各块全年开展4次以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检查,对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责任股室:综合协调股、各相关股室和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完成时间:12月底。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直管行业企业按照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治理“零容忍”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块全年开展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对拒不执行安监指令的企业立案查处率100%,每季度办理安全行政执法案件2起以上。同时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力、铁路等行业为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专项行动。
责任股室:综合协调股、各有关业务股室和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完成时间:12月底。
2.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整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整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块全年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次以上。同时按照“分行业、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确保计划执法完成率100%。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各块开展执法质量检查2次以上,安全执法案件的软件使用率100%。
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3.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坚持“违法必究、有案必查”,全年至少办理打非案件4起以上。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直管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防非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督促属地政府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改善。
责任股室: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各有关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4.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推动全县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大力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现状评价和标准示范创建工作。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把职业健康监管纳入行政许可、计划执法、宣传教育、行政处罚和目标管理,积极推动地下矿山、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全年办理职业病防治违法非法案件2起以上。
责任股室: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股牵头,局有关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四)全力推动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
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各镇至少上报1处以上重大安全隐患,局属各块至少上报1处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全县重大隐患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一单四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督促各负责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建立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向企业延伸,健全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群众投诉举报、主管部门检查、依法处罚等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在直管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大力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全年组织开展安全综合督查4次以上,确保上级交办或督查通报的隐患整改率、监控率100%。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股牵头,各有关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五)进一步抓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标准。协调、督促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湘政函〔2017〕48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执法机构的经费及其他设备保障标准。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形象,增强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科室:政工股、综合协调股牵头,各有关业务股室配合。完成时间:6月底。
2.加强应急管理与演练。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评审。严格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有机衔接。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大力开展应急管理演练和应急救援执法检查,着力提高应急救援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年办理应急管理执法案件1起以上。举办1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督促每个镇开展1次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1次以上直管行业综合演练;督促直管高危企业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对未按规定进行预案预备和未按规定开展演练的,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股室: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牵头,各有关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3、深化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做好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镇”的前期准备工作。强化省州示范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严重滑坡或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镇,将上报上级给予摘牌。继续推行镇人民政府与辖区农户(居民)、经营户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精准化监管和精细化管理,各分管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要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责任股室:法规股牵头,各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六)大力实施科技兴安
大力开展“智慧安监”工程建设,完成应急救援管控平台建设,做好与重点企业、省州平台视频对接工作,开展应急管控平台应用培训工作。开通运用OA办公系统,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做好推广使用安监通,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
责任股室: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七)进一步抓好教育教化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引导安监系统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责任股室:法规股、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7月底。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七进”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机关活动,突出抓好安全警示视频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和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等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责任股室:法规股、综合协调股牵头,各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3.强化媒体曝光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牵头,其他相关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八)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高峰镇凉水村和岩排溪村精准扶贫工作。
责任人:局驻村工作队员牵头,局机关所有干部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九)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1.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安监干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落实省局党组“约法三章”,牢记使命不忘本、真抓实干不漂浮、严以用权不谋私。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大培训,组织各镇分管领导、安全生产服务站执法人员和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责任股室:法规股、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2.强化安监干部廉洁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洁“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开展股室干部述责述廉活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建立完善机关内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以及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引导安监系统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
责任股室:各股室队中心和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完成时间:12月底
(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1.抓好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对政令不通、工作严重滞后、非法突出、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强化事前问责,按有关要求严肃追究责任。全年办理2起以上事前问责案子;直管高危行业办理2起事前问责案子。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股、法规股牵头,各有关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
2.强化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要约谈相关辖区政府以及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责任股室: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牵头,各有关业务股室、各镇安全生产服务站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