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履行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可控范围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监管执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于年初在古丈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不告知具体监管执法时间。
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保障的监督检查以资料检查为主,每年应有1次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工贸行业企业每年应不少于4次、对没有列入计划执法的企业,实行抽查制度,每季度抽查1-2个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年应不少于4次、零售店每年应不少于2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4次;非煤矿山(含尾矿库)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
四、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保障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分管领导要结合预安销号管理及时审批各股室的季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未经批准的不得执行。加强局机关执法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执法履职能力;把监督检查必要的检验、检测和车辆、电脑、一体打印机等装备及其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支出预算项目,办公室、财务室要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建立权责一致责任制度。对县局列入监督检查的对象,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责任制度。监督检查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为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从严治安,严格执法人员考核和管理。局各股室要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监管执法全过程实况记录,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做到监督检查有迹可寻、工作情况有据可查。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各股室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重要内容,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法违章行为不依法及时查处的要进行事前问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寄送州局法规科进行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转变执法理念。树立“全程执法”、“全员执法”工作理念,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常态化”、“行政处罚常态化”和“监督考核常态化”工作格局,并贯穿全年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既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体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和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依法行政、亮证执法,执行“四不两直”工作法,积极开展暗访、暗查活动,合理安排督导检查执法,开展他查、互查和专家查,不断提高执法公正性、严肃性。对于计划中同一家且检查时间相近的企业,监管执法股室原则上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从而减少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果。
(三)严守管辖权限,规范移交(送)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制作《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处理函》,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或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四)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监督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努力维护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古丈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
古丈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监管行业(领域)内较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2020年度纳入省、州级监督检查企业不重复纳入,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对象为98家:
一、非煤矿山企业及尾矿库(11家)
1、古丈惠闽石业有限公司马滚坎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
2、古丈县万龙采石场
3、古丈县李绍龙采石场
4、古丈县塞石石业有限公司默戎前观坝区饰面用石料矿
5、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古丈县土溪矿段钒矿
6、古丈县发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坪采石场
7、古丈县双溪乡蔡家村猫儿岩世旺采石场
8、古丈县宏泰锰业有限公司烂泥田南区锰矿
9、湘西自治州恒源锰业有限公司古丈县烂泥田矿区中段锰矿
10、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11、湘西自治州恒源锰业有限公司白溪关电解锰厂尾矿库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10家)
1、古丈县龙鼻加油站
2、古丈县河西日夜加油站
3、中石化古丈罗依溪加油站
4、中石化古丈城东加油站
5、中石化古丈三道河加油站
6、古丈县辉煌新能源有限公司
7、古丈县兴旺氧气站
8、古丈县汪氏汽车修理厂
9、古丈县栖凤氧气站
10、古丈县兄弟氧气站
三、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66家)
古阳镇(25家):
1、古丈县创优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批发)
2、古丈县古阳镇林香副食批发部
3、古丈县三道河烟花鞭炮店
4、古丈县景花副食店
5、古丈县同庆烟花店
6、古丈县开健烟花爆竹店
7、古丈县栖凤超市
8、古丈县罗依溪诚信经营部
9、古丈县绍勇烟花爆竹店
10、古丈县源兴烟花爆竹店
11、古丈县万众烟花爆竹经营店
12、古丈县田彬烟花爆竹经营部
13、古丈县新银文具店
14、古丈县吉云经销店
15、古丈县春其经销店
16、古丈县文团经销店
17、古丈县奉泉经销店
18、古丈县罗依溪罗涛商店
19、古丈县建春经销店
20、古丈县创优商行经销店
21、古丈县喜自来烟花爆竹店
22、古丈县友谊烟花爆竹店
23、古丈县振华烟花爆竹零售点
24、古丈县天桥山烟花爆竹经销店
25、古丈县云飞烟花销售部
红石林镇(8家):
1、古丈县河西镇纪香经销店
2、古丈县河西村永波经销店
3、古丈县辉哥烟花炮竹经营店
4、古丈县红石林镇承美烟花爆竹经营店
5、古丈县红石林镇王贵商店
6、古丈县红石林玉金百货店
7、古丈县红石林镇润梅鞭炮经营店
8、古丈县红石林勇玉百货店
岩头寨镇(12家):
1、古丈县水香经销店
2、古丈县忠喜经销店
3、古丈县方志烟花爆竹经销店
4、古丈县山枣天华经销店
5、古丈县春红经销店
6、古丈县顺祥经销店
7、古丈县月辉经销店
8、古丈县詹海生经销店
9、古丈县桂英经销店
10、古丈县野竹招待所
11、古丈县杨萍经销店
12、古丈县张磊经销店
高峰镇(8家):
1、古丈县高峰镇圣泽经销店
2、古丈县学法经销店
3、古丈县英达副食店
4、古丈县高峰张文副食批发部
5、古丈县向文经销店
6、古丈县鑫盛烟花爆竹经销店
7、古丈县张锋百货经营部
8、古丈县瞿克芬经销店
断龙山镇(7家):
1、古丈县断龙山乡文军百货店
2、古丈县断龙山乡利民药店
3、古丈县断龙山镇天才食品经营店
4、古丈县断龙乡田玉花服装店
5、古丈县德梅百货店
6、古丈县断龙山镇母业毫忠祥商店
7、古丈县彭琴明杰经销店
坪坝镇(3家):
1、古丈县坪坝乡万春副食店
2、古丈县坪坝乡李长青商店
3、古丈县少林经销店
默戎镇(3家):
1、古丈县祖菊经销店
2、古丈县平生副食饮食店
3、古丈县默戎镇圣斌烟花爆竹经营店
四、工贸行业监管企业(11家)
1、古丈县茶城混泥土有限公司
2、古丈县鑫科牧业有限公司
3、古丈县煜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4、湖南恒源锰业有限公司
5、古丈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
6、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7、古丈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红石林烟站
8、湘西恒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9、湖南湘晶食品有限公司
10、湖南湘泉酒业有限公司
11、古丈县宏侨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