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税政策执行,规范财务行为,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17〕13号),定于7-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全县抽取4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4个单位分别是古阳镇人民政府、断龙山镇人民政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古丈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
全县由县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共6人组成本次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
人员名单如下:
李晓红 黄 汶 谭菊英 石 超 向代生 张华丽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结合部门预决算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以及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同时,高度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资金、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前移反腐败工作关口,关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等要求,结合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管理责任清单,重点关注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内控手册、是否成立内部控制领导组织机构,是否建立职责分工权限明确的组织架构,是否建立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制度、会计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等六大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是否按照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建立其他管理制度等。
(三)围绕“纠‘四风’、治陋习”,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财政部门源头治腐的工作职责,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监督检查融入本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单位是否违规公款吃喝、是否违规使用公款发放节礼等、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是否违规使用“三公”经费、大操大办、变相公款旅游等,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早扯袖子早提醒。同时,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与财税体制改革、规范津贴补贴、加强资产管理等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继续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充分保障检查经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在坚持财政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力量,确保检查顺利完成。二是加强与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避免重复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落实案件审理程序。对违规性质严重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规问题,应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查前公示内容包括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等。查后公告内容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对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事业单位,要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逐户进行公告。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应在财政部门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公开,检查公示公告结果将纳入全省财政监督工作绩效评价。
(四)严守财政纪律。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古丈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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