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红石林镇基础性评价报告

古丈县红石林镇基础性评价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1 11:05:37 字体大小:

 

古丈县红石林镇基础性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和促进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结合我镇的内部控制基础性实际情况进行了评价,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镇属全额行政事业拨款单位,编制数48人,行政编19人,事业编26人,工勤人员2人,财政补助人员1人,实际在职人数48人。

二、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镇成立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评价、组织、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继明  镇人民政府书记

副组长:鲁俊青  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田齐荣  镇财政所所长

         田志泉  镇党政办主任

         文  雯  镇纪委副书记

         张阳艳  镇政府会计

         陈  星   镇政府出纳  

(二)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

   1、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7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基本原则:

①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②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③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④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主要任务:

①组织动员。各单位应当于2017年8月起,全面启动本单位及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本单位及所辖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②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7 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③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7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7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送县财政局。

④总结经验。单位应当于2017年12月25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有关要求:

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石林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镇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本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②加强宣传督查。本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③加强协调联动。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部署,要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2017年以来,我镇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子政务大厅开通试运行,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监察平台同步建设完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同步建立相应责任清单制度,提升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质量,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总体要求

①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优化行政职权,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现行政职权全省基本统一、同级基本一致,推动行政权力阳光公正廉洁运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强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②实施主体。各级行政职权主要实施机关是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责任主体,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③优化完善权力运行流程。省直各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制定和优化本级行政职权运行基本流程图,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科学合理设置廉政风险防控点及监察点,提高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

④权力运行同步公开。政府工作部门要将本部门除保密事项外所有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并按照要求同步公布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编码、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监督方式及办理进度等,加大行政职权运行公开透明力度。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大厅,实现信息查询、行政职权运行信息公开、申请服务等功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应能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全程网上办理,实现电子政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步联网运行。

⑤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部门业务系统应与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对接整合,健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分层分级监督机制,拓展完善统计分析、投诉处理等功能,实现对权力行使的全程监控、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报告和行政效能通报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⑥加快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要把建立责任清单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内容,在清理优化行政职权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与权力清单一并推进。

2、组织实施

⑦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本地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牵头责任,指导本级部门制定完善行政职权运行基本流程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督促各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加强对下级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各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主动接受指导,同时要加大本单位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力度,确保我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顺利实施。

⑧坚持问题导向。要把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行权、晒权等主要环节,把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职权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⑨坚持实事求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要立足于法治建设实际,渐进有序、积极稳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既要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防止乱作为,也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避免不作为。对关系人民生产生活、社会发展稳定的事务,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履行职责。

⑩统筹协调推进。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编制、法制、监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和时间节点,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公开工作。政府和村、社区居委会要在上级政府指导下,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和承接下放的行政职权,依法进行清理调整,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职权清理。

(三)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

1、预算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 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 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财务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预算编制:

第八条 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第十条 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分析基期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充分考虑计划期的各种可变因素;  

2.结合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事业发展计划,充分考虑计划年度的资金供给状况,做好计划年度经费收支的预计和分析。 

(二)收入预算编制  

1.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财政性拨款、项目建设报建费分别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  

2.其它收入,单位获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其它零星杂项收入;根据往年实际预算执行。

2、收入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四条 收入是指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条 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收入的分类:

第六条 单位收入分为: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八条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九条  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一条 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将资金直接拨入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事业单位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设置“财政拨款收入”总账科目,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科目下设“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个明细科目。财政补助收入年终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帐。

  第十二条 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  核算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属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若是指定专项用途并需单独报账,不能作为上级补助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登记实际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数,年终结账时,将余额全数转入“年终结转”账户,结转后,科目无余额。

3、支出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本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这条规定强调了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强调了单位财务部门在审核办理各项支出时,要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     

行政单位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严禁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这是行政单位会计最基本的目标。财务人员应当 合法合规作为行政单位的最低准则。       

(一)事前预防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规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应当对单位层面的各项管理流程、预算、非税收入、支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的各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围绕“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际需要,以支出作为重点,严格支出管控程序。使用非会计语言,简洁易懂地明确各类支出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明确支出事前申请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明确借款审批程序,明确支出事项的票据规范,明确各种支出事项的开支标准、开支范围,明确支出事项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报销流程 ,明确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对账和检查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要落实执行力,不能忽略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否则容易导致内控制度走过场,内控制度降格为“放在抽屉里,挂在墙上”的纸介质。行政单位的各个部门、每一干部职工都会参与经济活动,都会涉及到支出的报销,财务人员的专长是财务,是本单位的财务专家,财务人员不能只起到付款、核算的作用,应当往前一步,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做到财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财务工作看似省钱,实则是花钱的哲学,花更少的钱,做更多的事,从而体现出单位真正的价值。财务人员应在事前做好支出报销工作的指导,与同事保持良好沟通,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的方式,让领导、同事都知晓、明白这些操作细则,使财务管理延伸到单位的每一个环节,融入到各个业务流程中去。财务人员要善于用“大众化”会计语言与业务部门沟通交流,努力成为业务部门的伙伴,而不是站在业务部门的对立面一味的为控制而控制。   

(二)严格加强票据管理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原始票据应合理合法、客观真实、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行政单位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也关系到会计工作的质量。行政单位原始票据的差错是导致会计核算中计多差错的源头。票据控制,分别为对单位外部来源据和内部来源表单的控制。    

(1)严格审核外来票据。行政单位的财务人员要加强外来票据的审核,确保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中使用的所有票据来源合法,列示的所有内容真实,坚决杜绝使用虚假票据。外来单据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核:     

①合法。票据必须是合法票据。合法票据包括发票、收据和其他合法票据。坚决制止以假发票等非法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假发票具体可分为假票假内容和真票假内容两种。假发票假内容是指发票本身是假的,发票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也是假的。真票假内容是指发票本身是真的,但发票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假的。    

杜绝白条入账。白条入账的主要原因是财务管理没有实现前瞻性。行政单位的白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零星购置;二是维修费、租车费等零星费用;三是餐费。    

②合规。票据抬头必须为本单位,注明开具日期、项目名称、开据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等。票据开具日期要与业务发生时间相符。金额大小写要一致,没有涂改等。票据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发票内容不得为严禁公款购买的礼品、赠品、烟酒、土特产、旅游、高消费娱乐等。当发票内容笼统为办公用品等,且单位数量为“1批、1套”等时,须同时提供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商品明细清单。购置物品、物资时需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已付款的有关凭证,应于付款时,加盖“已付讫”戳记,以防他人补用来作为重复付款的凭证。    

③真实。票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审查票据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是否符合正常的逻辑并分析其合理性。如:票据附件内容是否与票据内容一致,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应及时予以制止。     

(2)内部单据的规范化。内部自制单据,格式是单位自行设计的表单,如派出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出差审批单等。在制定这些表单时,要本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原则,既便于各职能部门汇总,又便于相关人员填写。填写要求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书写清晰、传递及时、保管完整。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开支范围是指哪些支出可以列支,即开支内容。开支标准是指在确定的开支范围的基础上,对支出项目所规定的开支额度,如:差旅费、会议费开支标准。行政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 :   

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项目完成后,行政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送项目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4、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4)财务主管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5)财务人员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采购活动流程 :   

 (1)各部门根据实际所需填写政府采购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部门采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班子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存档备案。  

(5)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室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室执行付款结算。 

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5、资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 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 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财务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预算编制:

第八条 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第十条 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分析基期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充分考虑计划期的各种可变因素;  

(2)结合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事业发展计划,充分考虑计划年度的资金供给状况,做好计划年度经费收支的预计和分析。 

(二)收入预算编制  

(1)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财政性拨款、项目建设报建费分别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  

(2)其它收入,单位获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其它零星杂项收入;根据往年实际预算执行。

6、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研究决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怍;4、指导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会计人员职责: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

(四)出纳人员职责: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2、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 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五)档案管理员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3、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

(六)审计人员职责: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工程项目授权审批权限:

第四条  工程项目立项授权审批权限 

(一)本单位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二)工程项目立项授权审批:1、总投资3万元以下(含3万元)单项或多项合计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单位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2、总投资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工程项目,经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批准流程 

(一)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款支付申请,并提供工程量完成情况说明、工程价款结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签署结论性意见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后,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并在申请上签署复核意见,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三)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计划财务处相关人员核对发票或收款凭据、收款单位、银行账号等内容后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六条  竣工决算批准流程 

(一)单位办公室依据主管对竣工结算相关资料的审查意见,及时调整工程竣工结算,并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当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审计部门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后,单位办公室依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最终调整竣工结算和财务账目,重新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三)工程竣工结算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经单位负责人或主管审批后执行。

7、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下面是其内容,欢迎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 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镇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镇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镇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镇政府或镇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 镇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镇政府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 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 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8、决策机制制度

决策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2、科学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民主决策原则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4、依法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决策范围: 

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镇政府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4、审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审定干部职工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和领导班子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决策程序:

1、咨询论证。有关科室或者单位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2、会前通报。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上会后,由镇办公室负责通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考虑酝酿。

 3、充分讨论。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4、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5、作出决策。对由镇党组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班子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书记做出决定。 

6、形成纪要。镇办公室负责形成“班子会议纪要”,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中单独列明。需要印发的,报书记审定签发。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必要时,可将决策情况在有关会议上通报。

7、会议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 

8、各下属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执行程序: 

1、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2、遇有分工交叉的,可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 

3、有关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 

4、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  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应当无条件执行。 

5、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的,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监督和责任追究: 

1、镇纪委负责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决策事项落到实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主管人员,根据事实、性质、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及程序进行行政问责,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报告的。 

(2)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 

(3)对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 

(4)相关人员未向班子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 

(5)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贻误工作时机造成经济损失的。 

(6)在执行决策过程中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7)监督人员发现监督对象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不提出意见、建议或隐瞒不报的。    

(8)其他原因违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四)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

1、不相容岗位与职责的设计

(1)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分值3分)

评价操作细则:本单位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与审核审批、审核审批与执行、执行与信息记录、审核审批与监督、执行与监督等。满分3分,每有1对不相容岗位未进行有效设计扣1分,直至扣完。通过查看本单位已印发的岗位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手册确认。

(2)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得到有效的分离和实施。(分值3分)。

    评价操作细则:针对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应落实所设计的各类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按类别随机抽查相关单据确认。所有抽查的相关单据签字均符合要求的,该项得分,否则不得分。查看单位接受内外部检查反映的问题情况,如果有相关问题,该项不得分。

(五)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

1、 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主要业务控制及流程。(分值6分)

评价操作细则: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简称系统功能)应完整反映本单位制度规定的各项经济业务控制流程,至少应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业务事项。六个方面业务中每存在一个方面未覆盖到的,扣1分。因本单位本身不存在该项业务而未覆盖到的,该业务不扣分。本单位未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的, 1、2两个要点均直接得0分。通过查看系统功能说明书,实际操作系统,将系统功能与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比确认。

2、 系统设臵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权。(分值4分)

   评价操作细则:应针对所覆盖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的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在系统中分别设立独立的账户名称和密码、明确的操作权限等级。每存在一对不相容岗位未分别设臵独立账户或权限的,扣1分,直至扣完。通过查看系统功能说明书,实际操作系统,将系统用户账户设臵情况与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比确认。

(六)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

1、对预算进行内部分解并审批下达。(分值3分)

评价操作细则:本单位财会部门应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将预算指标按照部门进行分解,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各业务部门。

通过查看预算批复文件、部门职责、工作计划和预算批复内部下达文件确认。

2、 预算执行差异率。(分值4分)

评价操作细则:计算本单位近3年年度预算执行差异率的平均值,如差异率绝对值高于5%,应对产生差异率的原因进行追查。如经查证产生差异率的原因与内部控制有关,则根据差异率结果进行评分:差异率绝对值在5-10%(含)的,得2分;10-15%(含)的,得1分;超过15%的,得0分。如差异率绝对值在5%以内(含)或产生差异率的原因与内部控制无关,则得4分。

计算公式:通过查看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额度及单位决算报表等确认。

(七)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

1、 收入实行归口管理和票据控制,做到应收尽收。(分值2分)

评价操作细则:本单位各项收入(包括非税收入)应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涉及收入的合同,财会部门应定期检查收入金额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按照规定设臵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对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进行序时登记。上述四个方面每存在一个方面没有做到的,扣0.5分。通过查看本单位相关制度,查看财会部门核对合同的记录、票据台账确认。

2、 支出事项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类控制。(分值2分)

   评价操作细则:本单位应明确各类支出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并对支出业务事项进行归口管理;支出事项应实行分类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不同类别事项实行不同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各类支出业务事项需要提交的外部原始票据要求,明确内部审批表单要求及单据审核重点;通过对各类支出业务事项的分析控制,发现支出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上述四个方面每存在一个方面没有做到的,扣0.5分。通过查看支出管理制度、内部审批单、相关支出凭证确认。

3、 举债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定期对账。(分值2分)

评价操作细则:按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实行事前论证和集体决策;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债务规模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上述四个方面每存在一个方面没有做到的,扣0.5分。按规定禁止举借债务的单位,如存在举债行为,此项得0分。通过查看制度文件、会议纪要、对账单、债务合同等确定。

(八)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

1、 政府采购合规。(分值4分)

评价操作细则:本单位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执行。每存在一项应采未采或违反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事项,扣1分,直至扣完。通过查看一定期间的单位政府采购事项确认。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分值2分)

评价操作细则: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应当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每存在一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事项,扣1分,直至扣完。通过查看一定期间的单位政府采购事项确认。

3、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报批。(分值1分)

   评价操作细则: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服务,以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按照规定报批。每存在一项未按规定报批的事项,扣1分,直至扣完。通过查看一定期间的单位政府采购事项确认。

(九)资产管理控制情况

1、 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分值4分)

评价操作细则:应定期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和对外投资等资产进行定期核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债权和对外投资项目实行跟踪管理。每存在一类资产未定期核查盘点或跟踪管理的扣1分,直至扣完。通过查看近1年内本单位的各类资产台账、会计账簿、盘点记录、各类投资决策审批文件、会议纪要等确认。

2、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配臵、使用和处臵资产。(分值2分)

评价操作细则:本单位配臵、使用和处臵国有资产,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臵资产、利用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也不得自行处臵资产。

通过查看资产的配臵批复情况、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臵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文件确认。

(十)合同管理控制情况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红石林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红石林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红石林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 2、研究决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 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 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 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第四条  工程项目招标批准流程:(一)工程项目总投资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采取其他招标方式,需经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二)工程相关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名单后,发送出投标邀请函。(三)评价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定,确定第一中标人和顺序备选中标人,或提交中标候选人名单,由工程项目领导委员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定标,订立书面合同。 

第五条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批准流程 

(一)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款支付申请,并提供工程量完成情况说明、工程价款结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签署结论性意见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后,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并在申请上签署复核意见,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三)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计划财务处相关人员核对发票或收款凭据、收款单位、银行账号等内容后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六条  竣工决算批准流程 

(一)单位办公室依据主管对竣工结算相关资料的审查意见,及时调整工程竣工结算,并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当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审计部门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后,单位办公室依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最终调整竣工结算和财务账目,重新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三)工程竣工结算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经单位负责人或主管审批后执行。

   (十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规范我镇机关的内控管理,积极推进我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创建服务型的乡镇人民政府。

   1.完善我镇机关的机构调整。根据县有关乡镇机构调整相关文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理顺各办公室、中心、站所的工作关系;加强完善人员岗位配备,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负责,做到“人得其事,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事尽其功”。

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和配备。根据人员身份和实际,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干部才能,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负责。

   2.完善镇机关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镇政府未建立的工作制度,对已建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全面做到从制度上强化人员的管控,对资金的管理。

   3.对照文件要求,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设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比对,确保基层岗位设定符合法律法规.

   4.对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做到手续齐全,程序到位。

  开展此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不仅能够使基层财政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规范,提供管理水平,更能够促进基层财政部门进行结构优化,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廉洁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的建设。

 

 (十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方法主要根据工作的岗位性质来进行评价。

   (十三)取得成效

1、强化本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切实保障内控制度的正常运行。

2、根据内控制度,统筹兼顾各项事宜,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合理开支、有效管理资金,保障资金的合理性、安全性。

3、建立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杜绝资金挪用挤占等行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以便资金查询、部门监管,严格内控制度的规范性、严肃性。

 

三、特别说明

  (一)特别说明

我镇没有因内部控制管理发生过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反响及经济犯罪等问题。

(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结果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我镇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 58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38分,共计 96 分,结论为优。

我镇各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类别

评价指标

评价得分

 

单位

层面

(60分)

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14分)

14

2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6分)

6

3.对权利运行的制约情况(8分)

8

4.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16分)

16

5.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6分)

6

6.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10分)

8

 

业务

层面

(40分)

7.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7分)

7

8.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6分)

6

9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7分)

7

10资产管理控制情况(6分)

5

11.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8分)

7

 

12.合同管理控制情况(6分)

6

(100分)

 

96

四、下一步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内控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度建设。加强内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重大经济损失。

五、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3)建议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改善评价计分标准的不合理性,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4)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及时均衡足额拨付财政资金,按时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优质成。

 

 

                       

                        古丈县红石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单位主要负责人:鲁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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