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古丈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6 15:57:26 字体大小:
 古丈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加强我局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切实提高我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古丈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古财绩【2018】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9年2月组织力量对我局2018年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1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州单行条例。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县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事项监督管理。

(三)承担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县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五)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对辖区内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六)组织实施全县标准化战略,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

(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八)承担全县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九)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十)承担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县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及初审和部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2.部门支出描述

单位本年支出838.43万元,包括以下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564.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06.33万元,津贴补贴107.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8万元、绩效工资48.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09万元(其中办公费50.02万元、印刷费27.66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5.13万元、邮电费4.88万元、差旅费40.02万元、维修费11.08万元、会议费3.52万元、培训费20.65万元、公务接待费2.49万元、劳务费1.74万元、工会经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7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64万元(其中抚恤金13.7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2.16万元、医疗费.29.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8万元)。

4、三公经费开支8.86万元,较上年同期8.39万元,今年外出检查比去年增多,本着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环境创优成效突出。

1.创业培育持续加力。推行企业简易登记注册及注销登记,全面实施“先照后证、一照一码”“两证合一”登记改革,深入推进登记便利化,对原三个局的审批资源进行全面整合,设立综合窗口,开通创业服务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大大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激发市场活力,充分释放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红利,获得广泛好评。截至11月底,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863户。目前,全县国有企业在册共121户(新发展6户);私营企业在册780户(新发展1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册521户(新登记63户);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册3741户,今年新发展596

2.商标标准化工作整合提升。制定了《2018年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2018年烟草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古丈县十三五商标战略规划》坚持重点整治与制度规范并举,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我县商标、广告和其他专业市场秩序。进一步跟踪“古丈红”、“古丈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注册,目前已接近尾声;新申报了“古丈崖蜜”、“古丈山茶油”两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动黄永玉版书写体“古丈毛尖”商标的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协助企业、个体创品夺牌,普通商标申报20件;全年完成普通商标申报有望突破30件。今年共办理虚假广告案2件,罚没2万元,商标侵权案查处1 件,罚没 2万元;广告案2件,罚没 2万元。

(二)突出重点,质量强县工作换挡加速。

开展了《地理标志产品古丈毛尖》的标准修订工作以及完成《地理标志产品古丈红茶》的申报工作,为古丈县茶叶品牌化做出了贡献。积极开展2018年州政府对县政府的质量考核迎检工作,古丈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志林局长亲自带队多次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共促成召开政府质量工作联席会议2次,参会人次40余人次。联合古阳所一起对古丈县的机动车辆安检机构古丈县新世纪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定期巡查和抽查,全年共出动50余人次,填写检查记录11份,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积极参与全局组织的两节两会前大检查、315活动等大型全局性检查宣传活动,共出动10余人次参与。

(三)突出风险管控,牢牢守住安全监管底线。

今年来,我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作为监管履职的底线,强化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确保了职责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事件)零发生。

1.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对以前办理的26户小作坊加工户和新办的12户小作坊加工户建立信息档案,全额完成了省州下达的240个农产品抽检任务,并定期公开了抽检结果;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食盐流通环节、肉制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网络食品经营、“护苗行动”、“护老行动”、“清网行动”、“扫雷行动”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生产企业26家,小作坊38户,食品经营户1591户。共出动执法人员619人次,执法车辆65车次,没收过期食品3大包(约3公斤),以及假冒伪劣食品10包(30公斤),无标识检疫合格证肉食制品2公斤,责令整改17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38户,健康证1100个,确保市场食品安全;注网监,实施科学合理化管理,对全县学校食堂初步意向性的建立阳光透明厨房,实行一套管理平台,统一监管,实施风险等级划分,对辖区内所管辖的26家食品生产企业共评出A级17家;C级6家;D级3家。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为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共发放宣传单200份,实地给经营人员讲解 40人次。

2.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显著加强。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强化监督抽检。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对辖区内3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针对七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督检查覆盖率为100%,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均已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二是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两非”专项整治工作,出动人员60余人次,重点检查了全县19家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销售“两非”药品;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检查了我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1家、连锁药店1家、乡镇以上小诊所5家,对存在问题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提出了自查整改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对21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4起,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1例。全年共监测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4起,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1例。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强化。我局建立了隐患台账和隐患上报制度,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并在县城主要街道上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4。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10余次,对县内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单位进行了全面大检查,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信息进行了现场核实,包括其技术档案,人员管理制度,日常运行记录等信息,并对每台设备建立了档案全年无一起涉及特种设备案件。

(四)加强市场监管,维权效能显著提升。

1、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今年3月15日,逢古阳镇赶集日子,也是农民“春播”的季节。我分局和所执法人员利用这个契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红盾护农”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进农村活动。共检查农资经营户70余户,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展板5块,横幅2条,抽检肥料4个批次。加强合同监管工作,今年1—6月25日共办理企业动产抵押合同28份,为企业取得银行贷款10710万元,深受企业老板好评。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工作,共检查烟花炮竹经营户45户,下达责令整改文书2户。对2户经营不合格烟花炮竹予以查处。今年,我局对全县辖区内各汽车车辆维修、机械加工电焊维修企业及个体户开展治超专项执法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 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4台次,检查汽车车辆维修、加工电焊维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5户,签订承若书25份,未发现非法改拼装汽车行为。                 

2、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1)配合局举报中心做好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的推进工作,2017年,县消协共建立了7个消协分会,7个投诉站。(2)设立县消费协会法律援助工作咨询站7个。(3)建立行业协会联系制度。  (4)继续加强消费维权监督队伍建设。2017年县消协与12315共同受理各类投诉30件,消费者自行撤销投诉3起,27件投诉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594元,今年无支持法院起诉投诉案件,来电咨询共计68人次。

 

二、绩效评价

2.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通过评价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我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搞好体制机制保障。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 (州财绩〔20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3月初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6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预算明显不符合实际,但必须这样编制,审核才能通过,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

(2)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3)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1.在职人员控制率

(1)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本单位2017年度编制数为93名,实际在职人员为84人,实际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84/93)×100%=90%,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超编控制率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7.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6.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12.2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26.33-27.52)/27.52×100%=-4.32%。

 根据“三公经费”评价标准:“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故本次“三公经费”变动率计8分。

综上可见,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以来,我单位在“三公经费”开支计划上严格遵守该条例的要求,切实的降低了“三公”的开支需求。

3.2过程

 1.预算完成率

 根据2016年度会计报表、古丈县财政局古财预函【2016】1号文件《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函》,上年度结转预算资金99.76万元,本年度年初预算共584.43万元。在本年度的追加预算216.04万元,本年度结余61.79万元。

因此,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93%。

根据预算完成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预算完成率计1分。

2.预算控制率5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                        *100%=216.04/584.43=37%,制率较高。根据预算控制率评价标准: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故本次预算控制率计0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本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该项指标得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7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41万元,而实际支出数41万元,故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00%=0%。

根据公用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故本次公用经费控制率计8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2017年度核实的实际三公经费为8.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2017年度预算控制数为26.3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5元,公务接待费14.07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详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实际数

预算数

节约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36

12.25

5.89

公务接待费

2.5

14.07

11.57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0.00

0.00

合计

8.86

26.32

17.46

从表中数据可见,2017年度公车维护未超过年度公共预算控制数,公务接待费超过年度公共预算控制数,而公车维护费相对于公务接待费控制较好,节约率远大于公务用车维护费。可见,在“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约”的作用下,“三公经费”已能做到整体可控、有余的成果。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8.86/26.32=34%。

根据“三公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三公经费”控制率计8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

2018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执行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政府采购执行率计6分。

8.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7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本单位2017年度预算和决算都已按财政局要求进行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3产出及效果

1、职责履行

2018年度本单位各项工作均完成预期目标。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为8 分。

2、履职效益

社会效益:本单位2018年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3、部门整体支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得6分。

4、社会公众满意度。按照绩效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要求,我局对三类调查对象进行了分类调查,调查结果满意度均在90%以上,得6分。

4.绩效评价结论

4.1.绩效评价得分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1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绩效为9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 良 ”。

4.2存在的问题

年初预算不精准,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的差距。

5.改进措施及建议

1、对本年未完成的绩效目标的说明及其补救措施、调整;做好相关的资料统计工作,确保下一年不出现同样的问题。

2、绩效报告编撰完成后,要将其反馈给各相关部门,使其成为下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3、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支出的监督,增加支出的透明度。

        

                    古丈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6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