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古丈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3 20:50:00 字体大小:

                古丈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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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表

15、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表

16、经费拨款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三公经费预算表

19、专项绩效目标表

20、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和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的森林公安工作。

②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影响林区稳定、危害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的情况,认真分析,制定对策。

③负责组织侦破各类毁林刑事案件,处理重大事件、治安事件。

④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查处和制止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行为。

⑤组织、协调、实施森林消防工作,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⑥组织、指导林区单位和群众,开展森林保护管理,指导群众性护林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⑦依法开展对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查处非法猎捕、杀害、走私、贩运、经营野生动物和非法采集、贩运国家保护的野生植物案件。

⑧制订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工作纪律、廉政建设及监管工作规章制定,开展警务督察,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管理,查处森林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⑨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对本局干警培训、教育、考核、奖惩、优抚、工资调整、警衔晋升,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二、机构设置

古丈县森林公安局内设包括:文秘政工股、法制办公室、刑侦治安大队、森林消防股、罗依溪派出所、高望界派出所、默戎派出所。2020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23人。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古丈县森林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289.76万元增加4.44万元,主要是重点项目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4.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4.2万元。支出较去年289.76万元增加4.44万元,主要是重点项目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9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 27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 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主要用于财政部门会议费及财政业务培训费、非税管理专项及票据工本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费、国有资产监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及涉农补贴信息化专项及向上争资工作专项经费及机关院内维护费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二级机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48万元,增长733.0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今年调整预算编制口径,按照湘财政法【2018】30号文件精神规定,重新核定公安系统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有通用设备75台(套),家具用具61台(套)。2020年拟新增通用设备 0台(套),办公家具0 台(套)。

4、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森林公安局本部门无采购预算。

5、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森林公安2020年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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